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
外院政〔2018〕5號
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會學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要求
研究生會是團結、奮進、積極、向上的集體,本著“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團結一致,開展工作,努力實現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嚴肅研究生會各項紀律,對研究生會干部進行有效的制度化管理,增強研究生會內部的競爭氛圍,提高研究生會工作效率,優化工作效果,以期達到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目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管理辦法
本制度由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會主席團和研究生會辦公室共同組成的專項考核組負責執行,考核結果每學期末交研究生會辦公室備案,并作為本年度考核研究生會學生干部業績及評優的主要參考標準。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三條:考核辦法
研究生會考核實行集體評分制。每學年考核一次,滿額分為20分,考核不合格者根據具體情況做勸其辭退或直接免職處理;符合淘汰條件者,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淘汰。
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學院優秀研究生干部的重要依據。每次考核完畢,公示各干部考核成績,無異議即為最終成績。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學生干部,考核完后給予院內表彰獎勵。
第四條:考核對象
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會全體干部成員和班委成員。
第三章 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由干部基礎分、出勤考核和工作績效組成。
第五條:干部基礎分(6-18分)
學生干部工作主要指在校擔任的面向學生的無報酬的工作,任期在一年以上,在社會上兼職不算在內,任期半年減半加分。
1.校研究生會主席加18分,校研究生會副主席加16分。
2.院研究生會主席加15分,院研究生會副主席和學生黨支部書記加14分。
3.校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加12分,院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和班長加10分,校院研究生會干事加8分,其他班委成員加6分 。
任職加分不累計計算,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以最高分加分分值為準。
第六條:出勤考核
一、會議出勤制度
凡參加研究生會例會,接到研究生會會議活動通知或電話、口頭通知者,必須準時出席。
(1)遲到一次扣1分。
(2)無故缺席扣3分。
(3)第一、二次請假每次扣1分,三次(含)以上,每次扣2分。
(4)會議早退扣2分(由于工作等特殊原因遲到或不到的除外)。
二、各項活動出勤情況考核制度
根據出席研究生會及其所在部門舉辦活動的出勤情況,進行如下考核:
(1)遲到一次扣1分。
(2)無故不到扣3分。
(3)第一、二次請假每次扣1分,三次(含)以上,每次扣2分。
(4)會議早退扣2分(由于工作等特殊原因遲到或不到的除外)。
第七條:工作績效考核
主要負責策劃并成功實施校級活動者加5分,參與組織工作者加2分;主要負責策劃并成功實施院級活動者加3分,參與組織工作者加1分。該項加分以次數計算,可累計但總分不超過5分。
第四章 考核實施
第八條:考核時間定于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進行。
第九條:考核程序:首先是學生干部個人提出申請,自行按實際情況計算得分并提交,需要寫清楚具體的加分扣分項,再由研究生會辦公室和主席團進行審核,最后由研究生輔導員進行終審確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本條例由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會制定,一般解釋權歸研究生會辦公室,最終解釋權歸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學工辦。
第十一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考核辦法在研究生會主席團領導下由研究生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操作和實施。
外國語學院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