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日期:2022-04-04 09:57:46
為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堅持體現“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教學工作實際, 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按照學校通知要求,成立外國語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學生工作副書記、學院教務辦、學工辦負責人和相關專業負責人等組成,成員人數不少于7人,有一線教師或學生代表參與。具體職責為:制定本學院轉專業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考核以及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二、基本原則
1. 轉專業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本著學生自愿、轉出轉入雙向選擇、轉入學院擇優錄取的原則;
2. 學生應對所申請轉入的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志向和扎實的基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所長的原則。
3. 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必須在滿足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條件的情況下,轉入學生服從學院安排,參加學院組織的筆試和口語測試(面試),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轉錄的原則進行。
4. 未盡事宜均須符合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三、實施細則
1. 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及原則:
轉入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轉入專業在籍學生人數的20%以內,我院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按英語專業13人、翻譯專業12人轉入。
符合學校規定轉專業條件的全校2021級所有專業學生都可以申請轉入英語或翻譯專業。
2.選拔程序及具體要求:
(1)申請轉入英語專業或翻譯專業的學生,其高考英語成績應達到110分,CET4成績應達到560分(入校后獲得)。
(2)轉專業學生在4月14號前把以下材料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外語學院)長沙理工大學2021級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高考成績單、CET4成績單、所獲獎勵和學科競賽證明材料。所有材料請打包發送,文件命名為:姓名-原學院-原專業。
申請專業轉入的學生由外國語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期3天。
如初審合格者人數在該專業轉專業計劃數以內,學院原則上予以接收,但必須通過學院的學習能力測試(筆試和口試)才能轉入;如初審合格者人數超過轉專業計劃數,學院通過綜合考核確定接收名單。
綜合考核方式如下:
申請轉入英語專業或翻譯專業的學生參加學院組織的英語水平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口試,重點考察學生的英語聽力、閱讀、寫作和口語能力,考試合格者,可獲得轉入資格,由學院按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錄取;
筆試卷面成績100分,占總成績60%;口試成績100分,占總成績40%。
綜合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3)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由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4月25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接收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科。
四、轉專業后續工作安排
(1)經學校審核同意進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仍在原專業學習,服從原學院及班級管理與各項活動安排;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正式轉入相應新專業就讀。
(2)學生被批準轉專業后,應繼續認真完成當前學期的學業,如出現課程不及格情況,取消其轉專業資格。已獲學分課程與轉入專業執行計劃課程一致的,可參照《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學分認定的基本原則》申請課程學分認定。學生網上申請成績認定并報送至學院,由學院完成成績認定初審,報教務處復審。
五、咨詢及聯系方式
外國語學院教務辦公室(文科樓A區620),電話85258148;聯系人: 王愛華
外國語學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