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
為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2019〕10號)的要求,各班級要認真做好2021-2022學年學生綜合測評評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工作
1.評比對象:我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學生(2019級-2021級)。
2.評比辦法:根據《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所有成績、獲獎等統計時間節點: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日。
3.時間安排:
(1)9月26日—9月29日,學院組織各班級進行班內自評;
(2)9月29日—9月30日,學院組織各班級進行班內互評;
(3)9月30日—10月1日,學院組織各班級進行班間互評;
(4)10月2日,綜測評定小組將綜測材料電子及紙質版上交至學生工作辦公室;
(5)10月3日,學院組織個人簽名并進行院評及公示。
二、評比要求
1. 高度重視,講究原則。各班級要高度重視,組織學生學習《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有關文件,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綜合測評評比工作,通過評比促進優良學風建設。
2. 認真組織,注重公平。學院將在總結、評比過程中要認真對待學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予以回復,評選結果通過多種途徑在學生中公示三天以上后報送學校。
3. 規范管理,確保精準。各班級在評獎評優時要做到細致、嚴謹。
外國語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