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若干通知
發布時間: 2019-11-29 15:37:41 瀏覽量:
院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學校第三次黨代會精神,建一流學科,創百強大學,學院努力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培養質量,推進國內知名、國際上有影響、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建設。學院根據發展形勢和實際情況,就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方面做出了規定,已經學院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
附件1: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所需學術成果要求的規定
附件2:關于全日制研究生業務經費導師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規定
附件3:計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附件4:計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管理辦法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所需學術成果要求的規定
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培養質量,推進百強大學建設,學院根據發展形勢和實際情況,就我院碩士研究生申請畢業答辯必須取得的學術成果條件做出暫行規定。全日制研究生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學術活動,畢業前要參加15次以上的學術講座,考勤以簽到表為準。
不同類型的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之前,都必須已經取得一定的學術成果(論文、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成果必須與碩士學位論文密切相關。
署名要求如下:①論文必須是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第一單位必須是長沙理工大學。②發明專利的申請人為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導師為第一發明人、研究生本人第二發明人;憑證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或《發明專利證書》。③軟件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為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第二作者;憑證為國家版權局下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按照培養方式,成果條件分兩種情況: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要求學術成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一條。
①論文條件:畢業研究生必須在指定的期刊或會議上發表1篇以上論文,有正式錄用通知并經導師簽字擔保的論文等同于發表。另外,所發表的代表作論文必須是碩士學位論文中的內容。
指定的期刊包括:發表或錄用當年被SCI、EI檢索的信息類或綜合性期刊;發表或錄用當年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CSCD核心庫來源的信息類或綜合性期刊。《長沙理工大學學報》、《計算技術與自動化》等任何不在上述指定范圍的期刊,不能再作為答辯資格申請的有效成果。
指定的會議包括:CCF指定的A、B、C類會議;如果是學院舉辦或承辦的EI檢索的學術會議,則需要2篇。
②發明條件:申請或授權發明專利2項。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要求學術成果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條。
①軟著條件:獲得軟件著作權1項。
②發明條件:申請或授權發明專利1項。
③論文條件:在中國科技核心期刊目錄(自然科學卷)中的信息類或綜合性期刊上錄用或發表1篇以上論文。根據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發布的中國科技核心期刊目錄,按錄用或發表時間認定。
本規定從2019級碩士研究生開始試行。
附錄2:
關于全日制研究生業務經費導師掌控部分的使用和管理規定
根據學校研究生業務費使用管理規定,學校分配的研究生業務經費分學期劃撥到學院,具體劃撥情況是:對在規定學制內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學位研究生按學制3年劃撥,專業學位研究生按學制2.5年劃撥。從2019級開始,都按3年劃撥。
每學期劃撥經費見表1:
表1 學校下撥的研究生業務費
學年和學期 |
學校撥款(元) |
|
一學年 |
1學期 |
350 |
2學期 |
350 |
|
二學年 |
1學期 |
725 |
2學期 |
725 |
|
三學年 |
1學期 |
725 |
2學期 |
725 |
上述經費用途分為兩部分:①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獎勵性資助。學院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資助經費收入按2500元/人歸集。②除①之外的剩余部分全部作為研究生文獻檢查、開題報告、中期考核、畢業論文預答辯、學位論文評審以及畢業答辯等培養過程費用。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獎勵性資助標準如表2。作者署名要求研究生本人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研究生第二,單位署名要求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單位。期刊和會議按錄用當時的類型和級別。正常學制內的在校研究生,每學期末,由本人向學院指定的專人申報該學期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相應資助金額;學院統計核實后,統一公布研究生擁有的科研成果資助額度;研究生憑發票報銷取得的資助額度費用,發票包括參加學術會議和合作交流的差旅費、專利或軟件著作權的申請費、會議注冊費、論文版面費等。學院對每位研究生在讀期間研究成果的資助不超過3次。
表2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資助標準
成果形式 |
標準(元) |
申請發明專利(憑證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CSCD核心庫的信息類或綜合性期刊論文 EI期刊論文 |
500 |
SCI四區期刊論文(中科院分區) CCF C類會議論文 |
1000 |
SCI三區期刊論文(中科院分區) 校定中文權威期刊論文 CCF C類期刊論文 |
1500 |
SCI二區期刊論文(中科院分區) CCF B類期刊或會議論文 |
2000 |
SCI一區期刊論文(中科院分區) CCF A類期刊或會議論文 ESI 1%高被引論文 |
2500 |
受學院資助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必須是學生獨立或為主完成的,嚴禁學術不端行為;研究生雖然掛了名字但所起作用非常少的科研成果不能作為該研究生的有效申報材料。違反者,學院將追回相關獎勵性資助。
本規定的資助面向2019年9月1日后在校研究生的新增成果;以前的研究生成果不資助。
附錄3:
計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文件)、湖南省《關于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具體規定如下:
一、評審總則
第一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每年評審一次。獎勵標準按照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當年規定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統一執行,獎勵名額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當年下達給我院的指標執行。
第二條 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遵守國家、省、學校的相關文件要求,評選主要依據申請人科研成果和學習成績,杜絕弄虛作假。
二、評審組織機構
第三條 成立符合學校要求的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評審委員會)。學院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分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任副主任委員,委員人數原則上不少于15人,包括院教授委員會委員代表、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代表、院黨委副書記、研究生教學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代表等,制定評審細則,完成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三、參評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對象:學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級或三年級碩士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凡在長沙理工大學取得正式學籍、完成注冊并符合第五條基本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
第五條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及學院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期成績優異(學習期間無不及格科目),科研成果突出,專業技能精湛。
第六條 以下研究生不參加國家獎學金評審:
1、休學期間的研究生;
2、未按規定時間注冊的研究生;
3、因違反校規校紀受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研究生;
4、國家助學貸款有違約記錄的研究生;
5、無故缺席組織生活、會議、課堂聽課,共計每學期達兩次以上(含兩次)的研究生;
6、參加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會沒有達到規定次數的研究生。
第七條 研究生學習期間,最多只能獲得一次國家獎學金者。
四、獎勵標準及名額分配
第八條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2萬元。
第九條 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方案依據學校分配的名額,參照年級與專業的人數按比例分配。適當考慮專業平衡和高年級優先。
第十條 對科研成果特別突出、為學校做出重大貢獻的研究生,必須與其他申請者一樣按規定程序參加學院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由學院評審委員會開會集體討論,獲參會人員全票通過的,可以不參與打分排名,直接推薦。
1、科研成果特別突出;
2、國家科技成果獎勵署名獲獎人;
3、品學兼優,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者。
五、評審辦法
第十一條 評審總則
參評者得分結果原則上由以下五項分數累計求和:
1、科研成果占50%;
2、國際化占20%
3、學科競賽與項目占5%;
4、學年成績占20%;
5、引領本科生學風建設占5%。
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根據本文件細則自評分數并填寫附件表1,研究生輔導員收集學生上交的佐證材料,與學生反復溝通,確認填寫內容形式上符合本文件;
2、學生導師核實表1內容的真實性并簽字,要明確簽署“相關成果的確為學生獨立或為主完成”的意見;
3、研究生輔導員和指定算分人員收集所有學生的表1,統計匯總學生初評分數并公示;根據分數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獲獎人數指標的200%,在學院評審委員會評議時在場外等候,隨時接受會議成員質詢;
4、滿足參評條件且錄用或發表了頂級SCI源刊或頂級會議論文的學生,參加答辯核實后可不按分數排名,材料直接提交學院評審委員會評議;
5、院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最終人選并公示。
第十二條 評審細則
1、科研成果K
所有科研成果必須是學生獨立或為主完成的,嚴禁學術不端行為。所有參評學生根據科研情況計算得分,具體包含的內容及計分情況如下:
1) 得分論文和著作必須是研究生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單位。論文應在正式學術期刊發表,或已有錄用通知(需提供錄用通知原件或其它可靠證明方式)。
2) 各種成果符合多個計分條件時,就高不就低。例如,論文在CSCD期刊發表,又被EI核心版收錄,則計分時就高不就低。
3) 所有成果都必須提供相關的完整原始證明材料,研究生所起作用非常少但又掛了名的科研成果不能作為該研究生的有效申報材料。
4) 參評者科研成果最終得分K的計算:令該生科研成果總得分為H1,所有參評者中科研成果總得分最高者的得分為A1,則K=50*(H1/A1)。
表1 科研成果計分方法
科研成果類別 |
得分 |
備注 |
|
論文 |
ESI高被引論文 |
80分/篇 |
SCI分區期刊列表、CCF會議分類列表、EI期刊列表、CSCD核心庫期刊列表的版本: 1、 已刊出論文按刊出當年列表認定; 2、 錄用論文按最新公布列表認定; 3、 SCI分區按中科院的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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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SCI期刊; CCF A類期刊; CCF A類會議; |
6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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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區SCI期刊; CCF B類期刊; 中國科學、科學通報; |
4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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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SCI期刊; CCF C類期刊; |
3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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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 B類會議; |
26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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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通信學報 |
24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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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區SCI期刊; 電子學報、自動化學報; 學術專著; |
20分/篇 |
||
CCF C類會議; 中文EI期刊; |
18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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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EI期刊; 技術類書籍; |
1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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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D核心庫期刊 |
7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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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SCI/EI/ISTP檢索的其它論文 |
2分/篇 |
需要已經檢索; 此類總得分不超過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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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授權 |
第1發明人 |
15分/項 |
導師必須為發明人之一; 申請和授權的分數不累計,取高值 |
第2發明人 |
10分/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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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發明人 |
5分/項 |
||
發明專利申請 |
第1發明人 |
6分/項 |
|
第2發明人且導師為第1發明人 |
4分/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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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軟件著作權登記 |
第1署名人 |
2分/項 |
導師必須為署名人之一; 此類總得分不超過4分; 若該軟件能提供可靠的足夠證明說明已獲得一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經學院評審委員會審核和認可,則該項另加3分。 |
第2署名人且導師為第1署名人 |
1分/項 |
2、國際化G
參評者國際化最終得分G的計算:令該生國際化總得分為H2,所有參評者中國際化總得分最高者的得分為A2,則G=20*(H2/A2)。
表2 國際化計分方法
訪問學生/聯合培養/CSC獎學金 |
參加國際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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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以內 |
30-90日 |
90日以上 |
港澳臺 |
亞洲其它國家 |
其它洲 |
15分/項 |
30分/項 |
60分/項 |
5分/項 |
10分/項 |
20分/項 |
國際會議,要求學生向該會議的投稿論文已錄用,并出席會議進行口頭或墻報交流。
3、學科競賽與項目S
學科競賽等級依據研究生院的規定或獎勵金額認定。參評者學科競賽與項目最終得分S的計算:令該生學科競賽與項目總得分為H3,所有參評者中學科競賽與項目總得分最高者的得分為A3,則S=5*(H3/A3)。
表3 學科競賽與項目計分方法
學科成果類別 |
得分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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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競賽獲獎 |
國家級、省部級、廳校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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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
第1署名 |
16分*N/項 |
同一年度同一類型的獲獎符合多個計分條件時,就高不就低。 級別認定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
國家級 N=1 省部級 N=0.5 廳校級 N=0.2 |
|
第2署名 |
14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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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署名 |
12分* N /項 |
|||
二等獎 |
第1署名 |
12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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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署名 |
10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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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署名 |
8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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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第1署名 |
8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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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署名 |
6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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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署名 |
4分* N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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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技創新項目 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創新與創業能力提升計劃 |
省級 |
8分/項 |
必須為項目主持人 |
|
校級 |
4分/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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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年成績L
研究生課程階段,學期內無任何不及格課程,中期考核必須通過。學年成績按照百分制統計,只計算該生所屬學科專業類別的學位課程之和。
所錄取專業代碼相同的參評者,視為同一學科專業。參評者學年成績最終得分L的計算:令該生各學位課程成績之和為H4,所有同一學科專業學生的各學位課程成績之和的最高者的成績為A4,則L=20*(H4/A4)。
5、引領本科生學風建設W
1) 研究生擔任由學院安排的“三助”(助教、助管)崗位工作,通過學院考核,加3分。同種崗位擔任多次,分數不累加;不同種類崗位,可以累加。注:助研崗位是由有科研經費的老師根據個人需要而出資設立的研究助理崗位,助研崗位需按學校、學院的相關文件進行認定、實施和考核。
2) 指導本科生組建團隊參加校級、省級學科競賽,成立科技興趣組,基礎分為2分。其中,所帶團隊獲得榮譽,另加分如下: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級 |
5分/項 |
3分/項 |
2分/項 |
1分/項 |
3) 由學院審批備案,擔任講座和交流會主講人按次計算,作為校級講座主講人為3分/次,作為院級講座主講人為2分/次。學生符合“表1 科研成果計分方法”中的每1篇論文,必須公開完成1次30分鐘左右的院級講座。具體流程:學生向研究生干事申請舉辦講座;至少提前3天協商好時間、地點、題目;研究生干事安排后,研究生可以進行講座;講座通知和現場情況,拍照備查。
4) 參評者引領本科生學風建設最終得分W的計算:令該生該類總得分為H5,所有參評者中該類得分最高者的得分為A5,則W=5*(H5/A5)。
6、參評者最終得分=該生的科研成果最終得分K+國際化最終得分G+學科競賽與項目S+學年成績最終得分L+引領本科生學風建設最終得分W。
7、按照學校給定的名額以及根據參評者的最終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推薦研究生國家級獎學金獲得者。在最終得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科研成果、國際化、學科競賽與項目、學年成績的得分決定排名順序。
六、評審程序
第十三條 采取個人申報、導師推薦、學院評審委員會擇優評定、及時公示的辦法。具體步驟如下:
1、研究生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并提供推薦意見、成績單、相關證書復印件、發表的論文或論文錄用通知等有效證明材料,導師簽字說明真實性。
2、研究生輔導員進行相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審并遞交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3、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學生的材料進行復審,并最終確定獲獎研究生推薦名單,并在學院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者,由院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并進行答復;公示若無異議,評審委員會將相關申請材料及評審材料上報學校審核。
七、其他
第十四條 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違反學術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該生在校期間各項獎學金申報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如在整個評審工作結束后,則收回該生已獲得的國家獎學金及證書。情節嚴重的,取消該生碩士在讀階段國家獎學金申請資格,并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或特殊情況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
附錄4:
計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管理辦法
根據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要求,引導碩士研究生導師進一步重視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升,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標資源以支持學院在研科研項目的完成和促進年輕教師的成長,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通過學校碩士生招生資格審核是獲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額的必要非充分條件。學院制定研究生導師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限額和獎勵指標確定方法,本著低基數、高獎勵的原則鼓勵研究生導師重視學生培養質量。
一、上限控制
1、院內具有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4名;院內具有副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3名;院內具有講師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2名。學校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5名。
2、嚴格按規則計算每位導師的研究生指標,如果還有剩余指標,將根據最近1年的科研成果情況,向科研突出、指導研究生效果好、指導時間多的導師傾斜,即上限加1名。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和教授委員會統籌核定。
3、院外校內導師、校外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4、首次招生的導師上限名額為1名。
二、名額計算
一方面,尊重老教師在學院發展過程中的歷史功績;另一方面,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培養高水平青年人才隊伍。每位通過學校招生資格審核的碩士生導師的初始名額為0人。在不超過指導上限人數的情況下,碩士生導師按以下規則增減相應的名額。
(一)身份名額
SF1)招生當年1月1日已滿50周歲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導師,加1人。
SF2)為學院學科建設、學位點建設、發展規劃、關鍵指標突破等做出了重要貢獻的教授委員會成員,加1人。獲得此項名額的教授人數不超過教授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二)成果名額
注意:①如果沒有另外說明,各規則的時間年限指最近3年。例如,2020年的招生,“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②論文、專著和發明專利的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唯一通信作者)或所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③項目、經費需為主持人。④成果需以長沙理工大學為依托(第一署名)單位。⑤本校教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以就讀單位為第一單位且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二單位的科研論文算一半。
l 縱向項目
ZX1)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1人。
ZX2)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等國家級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
ZX3)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3人。
ZX4)主持省部級重大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或杰出青年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
ZX5)主持省科技廳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子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1人。
ZX6)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ZX7)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省科技廳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項目獲批當年加1人。
ZX8)作為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員參與國家級重點或重大項目,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l 進校經費
注意:①指除上條ZX1-ZX8類別縱向項目的其它項目的經費,包括廳級、市級、橫向等項目。不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縱向項目的經費。②某項經費滿足某個進校經費條件后,不能再用于其它經費條件的統計。
JF1)進校科研經費近3年累計達60萬,當年加1人;近3年達100萬,當年加2人。
JF2)單項進賬經費超過50萬元,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l 論文
注意:①論文按最高級別,不能重復計數,例如1篇同時被SCI和EI檢索的論文只能算1篇SCI論文。②高級別論文可以沖抵低級別論文,例如1篇SCI論文可以算為比它低的1篇論文。③同一篇論文只計算給1名導師。④滿足多條論文規則或某條規則滿足多次,名額可累加。⑤SCI檢索論文的歸屬年度、歸屬分區,按論文刊出當年來統計年度和分區。
LW1)在CSCD核心庫期刊,發表論文6篇,加1人。
LW2)在EI檢索期刊、CCF認定C類會議論文,發表4篇,加1人。
LW3)在權威期刊(中國科學、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通信學報、電子學報、自動化學報)、中科院SCI分區三/四區期刊、CCF認定B類會議,發表3篇,加1人。
LW4)在中科院SCI分區一/二區期刊、CCF認定A類會議、CCF認定A/B類期刊,發表2篇,加1人。
LW5)第一作者或所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入選ESI高被引論文或熱點論文1篇,加1人。
l 成果
CG1)上一年度獲國家級科研獎勵有效排名,接下來三年每年增加指標2人。
CG2)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第二獲獎人加2人、第三/第四/第五獲獎人加1人。
CG3)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獲獎人加2人、第二/第三獲獎人加1人,第四/第五獲獎人當年加1人。
CG4)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獲獎人加1人,第二/第三獲獎人當年加1人。
CG5)出版學術專著1部,出版當年加1人。
CG6)授權發明專利3項,加1人。
l 研究生培養
PY1)省級優秀碩士論文第一指導老師,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PY2)校級優秀碩士論文第一指導老師,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
PY3)第一指導老師指導研究生在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中獲得三等及以上獎勵,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研究生參賽前先由導師向學院匯報,由學院確定競賽級別)。
PY4)主持省級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類的教改項目或質量工程項目或創新平臺,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
PY5)前一年獨立承擔2門研究生課程教學,當年加1人。前兩年每年獨立承擔了1門研究生課程教學,每兩年加1人。
PY6)指導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院或學院的學位論文外審中出現不合格等級,減1人。
PY7)上一年度指導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在湖南省學位論文抽檢評價為D等的導師停止招生三年;評價為C的研究生導師,停止招生一年。
PY8)最近三年指導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平均每年有1人或以上超出正常學制延期畢業,減1人。
三、其它
1、每年3月1日前,碩士生導師按照本管理辦法向學院申報本年度招生指標數,學院核實相關材料,并綜合學院當年招生計劃和實際情況進行統籌規劃后公布。
2、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經核實出現重大教學事故或者由于導師失職造成研究生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并給予相應處罰。
3、經核實該導師在上一年度發生學術行為不當問題,或該導師名下學生出現學術行為不當問題并且導師負有較大責任者,由學院教授委員會討論并予以裁決。
4、本文條款中“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和“當年加1人”力度是一樣的,表達“因為該項成果,會加1人;如果是在當年雙選會之前獲得,則加在當年,否則加在接下來的一年”。
5、雙選順序:完全滿足某條的整數指標> 突破上限的指標> 多條部分滿足的小數累加的指標。
6、本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