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12-06 16:59:31 瀏覽量:
院屬各系(所)、實驗中心
根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第二階段的相關部署,我院將在近期全面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李 峰 徐學軍
副組長:李平
成 員:方碧波、徐蔚鴻、龍敏、陳曦(小)、孟愛國、曹敦、黃敏、
謝中科、鄧江沙、姜臘林、晏弼成、彭 建
下設工作小組,
組 長:李平
成 員:陳曦(小)、王軍利、柳春芳、張宏
二、資產清查實施步驟
具體實施步驟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查階段(9月12日-9月19日)
1.系所負責人是本次清查工作所屬單位的第一責任人,各系(所)應將清查工作責任到使用資產設備的個人。計算機中心、專業實驗中心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好內部的清查工作。
2.各系(所)、實驗中心依據下發的清查表格,按照盤點實物同核實賬務相結合的原則,逐臺(件)認真進行清查。清查過程應嚴肅紀律,實事求是,不得隨意更換、涂改、申領資產(含設備和家具)標簽。
3、有序開展清查工作:
(1)對于帳、物相符且標簽完整的正常情況,認真進行登記,設備或家具地點落實到房間;
(2)注明沒有標簽的設備或家具的個數、型號及地點;
(3)有帳無物的情況在表格中予以注明,并應提交原因說明。
4、院辦公室牽頭組織院機關的資產清查工作。
各系(所)在9月19日前上報相關表格及說明。
(二)核對階段(9月19日-9月26日)
1、加強院屬各單位的協作,重點做好實驗中心(計算機中心、專業實驗中心)與機關、各系所之間的帳、物核對,對責任人、設備地點進行再次核對和確認。
2、在不違背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各系(所)認真做好閑置設備的報廢工作,實驗中心積極配合。
3、完善相關表格。
(三)清理規范階段
處理解決清查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通過資產清查,在全面摸清我院資產家底的基礎上,迎接學校10月份的工作檢查。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