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實驗室安全制度(摘要)
發布時間: 2016-12-15 08:14:24 瀏覽量:
一、實驗室是進行教學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進行實驗的重要保證,各實驗室要設安全員,負責本實驗室安全工作。并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二、實驗室要有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各種器材要保持良好狀態,任何人不準挪用。實驗室要加強防盜措施,同時要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三、易燃、易爆、劇腐蝕、劇毒藥品要按有關規定領取和存放。嚴格按領取、使用、保管辦法執行。
四、實驗室有三廢(廢氣、廢液、廢渣)處理措施。不得隨意排放超劑量廢氣、廢液、廢渣。對有細菌、真菌、毒菌的實驗室,要定期進行殺菌處理。不得隨意丟棄用過藥品和容器,使用時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實驗室要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遵守用電管理制度。大功率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電源、導線,及時排除隱患。設備加熱加壓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看管。發現電器起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立即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六、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準確記住供電、供水、供氣的總閘和分閘位置與開關方式,以便發生安全事故時迅速切斷供應源。結束工作或離開工作場所應檢查是否關閉水、電、氣閘,工作中供水、供電發生中斷后更要注意。
七、經指紋論證的實驗室,學生離開時,要及時清除指紋。斷電指紋鎖失效時,要及時采取措施。
八、儀器設備布置整齊合理。禁止使用電爐子等非實驗用電器,實驗室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與實驗無關的雜物。要經常保持室內及儀器設備的整潔,創造文明的教學環境。
二0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