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總支、學生會干部考核制度
發(fā)布時間: 2005-03-11 12:57:19 瀏覽量:
第一則 思想政治方面
第一條: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政策。
第二條: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深入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第三條:努力學習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哲學,確定無產(chǎn)階級的人生觀、價值觀,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并積極為其奮斗。
第四條:嚴格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第五條:自覺抵御各種歪風邪氣。堅決和各種不正思想作斗爭。不組織、宣傳、參與各種反動或邪教組織。
第六條:如違反上述條理一條以上者,勒令退出團總支、學生會。
第七條:如在上述方面表現(xiàn)突出者,加2分。
第八條:獲校、院級優(yōu)秀黨員、團干、優(yōu)秀學生干部者分別加1分、0.8分、0.8分。
第二則 學習方面
第九條: 上課不能無故遲到、早退和缺席。
第十條: 尊敬師長,自覺遵守和維護課堂紀律,不妨礙和組饒教師上課,并有義務協(xié)助老師完成教學任務。
第十一條:保質(zhì)、保量地完成學習任務。凡一學年內(nèi)有兩門以上重修者將退出學生會。
第十二條:考試期間需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不許參與任何作弊行為。
第十三條:在學習方面表現(xiàn)突出者,年終考核加2分。
第三則 工作方面
第十四條:每次開會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遲到、早退或缺席一次每次分別扣0.2分、0.2分、0.5分。
第十五條:工作積極主動,端正態(tài)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凡無故推辭或拖延者,分別扣1分、0.5分。
第十六條:團結干部和群眾。禁止在團總支、學生會內(nèi)拉幫結派,破壞組織團結。違反此條者,勒令退出團總支、學生會。
第十七條:開會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及時準確傳達會議精神和決議。有意誤傳決議者給予通報批評。如對會議決議有異議者需會上明確向組織提出,不得在會后拒絕執(zhí)行決議。
第十八條:學期初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并努力實現(xiàn)。每項工作后和每學期末作工作總結,備案。
第十九條: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者,加2分。有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誤者分別扣2分、4分。
第四則 生活方面
第二十條:注重個人形象,講究衛(wèi)生,著裝整潔,舉止端莊,行為得體。
第二十一條:講究社會公德,文明禮貌,待人誠懇,正直善良,誠實守信,尊老愛幼,樂于助人,勤儉節(jié)約。
第二十二條: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公正廉潔,不損人利己,不損公肥私。違反此條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凡受校、院級處分者,團總支、學生會亦給予相應處分。
第二十四條:在生活方面表現(xiàn)突出者,加2分。
附則
第二十五條:年終考核基準分為80分。
地二十六條:年終考核分是推優(yōu)、評獎、入黨的憑據(jù)之一。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開會批評、全院通報、自動辭職和勒令辭職六個等級。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對團總支、學生會全體干部、干事和各年級分會干部、干事及各班班委、團支部均有效。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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