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計算機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細則
發布時間: 2023-03-14 09:43:13 瀏覽量:
根據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專業培養方案,計算機類學生于第五學期開始按照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和網絡工程三個專業進行分專業培養。學院計算機類專業分流工作于第四學期進行。
一、總 則
1、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計算機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細則。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尊重志愿、成績優先及鼓勵創新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專業可持續發展原則,在尊重學生志愿的同時,為保證有社會需求的專業可持續發展,避免修讀專業人數嚴重失衡,進行適度引導和合理調配,確保各專業均有適量的學生修讀,激發專業提高辦學質量的內生動力,同時確保學生培養質量和學院專業的持續發展,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4、本細則報教務處審定、備案。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計算機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副組長:學院黨委副書記、教學副院長
成員:教務辦主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主任、軟件工程系主任、網絡工程系主任、年級輔導員
秘書:教務辦主任、年級輔導員
2、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商討制定本院專業分流的原則和專業分流具體工作細則,經學院同意后報教務處;分流后負責審查錄取名單,同時負責對本細則的解釋。
3、計算機類學生專業分流將于第四學期第4-5周進行。
三、專業分流對象及專業分流計劃數
根據各專業平均學生比例計算計算機類各專業當量人數,2021級設置專業分流人數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62人)、軟件工程(108人)、網絡工程(57人)。每位學生按順序填報3個志愿,原則上每個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預設人數,各專業開班人數不少于20人。
四、分流工作程序及分流模式
分流工作按以下流程進行:
全體學生動員——專業分流動員咨詢會——成績統計排名公示——學生填報志愿——確定學生專業——公布結果——學校備案
1、第一階段:專業分流動員、指導
通過專業分流動員、專業介紹等形式,使學生進一步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引導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志向、成績排名及就業需求等合理選擇專業。
2、第二階段:學生申報
(1)學院公布待分流學生在校學習前三個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2)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每人按順序填報3個志愿(申請表見附件1),本人簽字確認后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交學院教務辦。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學生還可提交特殊專長申請表(申請表見附件2),申請申報1個專業(不受前三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限制),申請表及證明材料提交學院教務辦。
(3)學院將對學生的申請志愿進行公示。
3、第三階段:分流模式及程序
專業分流分為兩種模式:按志愿及成績情況分流和按特殊學術專長模式分流。
(1)按志愿及成績情況分流
1)學生按順序填報3個志愿。分流原則為志愿優先,各專業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錄取。
2)工作組根據學生在校前三個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對同一志愿學生按績點分值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3)若某一專業第一志愿已錄取達到專業人數,則填報該專業的第一志愿未錄取學生分流到該學生填報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參與錄取;若某一專業第一志愿未達到錄取人數,則接受第二、第三志愿學生參與錄取,錄取原則也是第一志愿優先,然后第二志愿、最后第三志愿,同等志愿情況下,績點分數優先。
4)轉專業學生按原來已轉專業錄取,不參與大類分流。
(2)特殊學術專長模式分流
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1項者,可申請申報1個專業(不受前三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限制),申請表及證明材料提交學院教務辦。由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或申報專業組織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環節,并對申請學生的競賽獲獎獎項、科研及創新項目進行核實,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決定是否優先接收,并報學院審定。如未接受,仍按第(1)條中的分流模式進行錄取。
1)參加學院認定的各類學科競賽(項目列表見附件3)及創新創業競賽,獲國家級獎勵者(個人賽一等獎及以上、或團體賽二等獎及以上且本人排名前二)、省級獎勵者(團體賽一等獎及以上且本人排名前二)。
2)申請并主持省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排名第一)。
4、第四階段:公示及備案階段
(1)分流名單公示,公示期3天。
(2)專業分流名單經學院審批。名單一經審批,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專業,需經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表決通過。
五、其他說明
1、每位學生必須按照要求填寫志愿表,如不填報或填報不規范者,將視其為服從分配。
2、大學前三學期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作為學生專業分流的依據,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成績在分流方案公布時由教學一體化服務平臺直接導出。在此之后產生的緩考和補考成績不計入計算。(經教務處批準已辦理緩考手續的,如果緩考成績尚未報送,則在計算成績時該門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計算。)
3、上述分流過程中,平均學分績點相同者,通過CET-6的排序在前(若都通過,則CET-6考分高者在前),其次再考慮CET-4的通過情況及分數。
4、學籍異動的學生,異動前是計算機類的學生需要參與專業分流。
5、其他未盡事宜,按學校、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六、分流工作時間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時間 |
負責人(部門) |
1 |
專業分流動員咨詢會 |
第四學期第4周 |
專業分流工作小組、各專業 |
2 |
成績統計排名、學生填報志愿 |
第四學期第4周 |
教務辦、年級輔導員 |
3 |
確定專業分流名單 |
第四學期第5周 |
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小組 |
4 |
公示結果 |
第四學期第5周 |
教務辦 |
5 |
確定學生專業、公布結果、學校備案 |
第四學期第5周 |
教務辦、學工辦 |
附件1:計通學院2021級計算機類學生專業申請表
附件2:計通學院2021級計算機類學生特殊專長申請表
附件3:計通學院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