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 2017-12-05 11:15:06 瀏覽量:
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方案
根據《長理工大研〔2015〕4號》文件精神,我校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已正式啟動,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評兩個階段。為了做好我院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工作,保證我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評估內容
學院全部5個學位點。
自我評估是對本單位學位授權點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檢查,根據本單位的辦學定位和研究生培養質量標準,從目標定位、研究方向、師資隊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術交流、資源配置、制度建設等方面,真實、準確考察學位授權點的目標達成度。
二、時間安排
先由學院按照要求撰寫材料、準備證明材料并自查,再由學校聘請專家正式評審。
1)12月20日前,各參評學位授權點認真收集、整理各類數據和資料,完成自評,并進行《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指標體系》自評分,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基本數據表》,撰寫《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以及《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評審專家推薦表》,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簽章后一式2份并電子版交工作組。
2)12月25日前,工作組對各學位授權點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3)12月25日—12月29日,工作組在學位點推薦的專家表中選取專家,對通過工作組材料初審的學位授權點進行評審,并將評審意見反饋給各學院。
4)1月10日前,各學位授權點結合自評結果和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材料,簽章后一式2份并電子版交工作組備案。
5)1月20日前,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依據專家評估結論對各學位點自評材料進行審議。審議通過的,由學位點將《自我評估總結報告》再次完善后,在“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臺”上向社會公開,用于隨機抽評。
三、工作要求
1)《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應對照《長沙理工大學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指標體系》撰寫,把學位授權點目標定位、研究方向、師資隊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術交流、資源配置、制度建設等納入評估內容。各學位授權點在開展自評分工作時,應結合自身實際,提出評估指標體系中各項評估指標的評分標準和理由,并在《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中作相應解釋說明。
2)學位授權點的評估標準應盡量達到2017年學位點授權審核基本條件要求。
3)除特別注明的兼職導師外,各學位授權點所涉及的師資均指目前人事關系隸屬本單位的專職人員,現有骨干教師按照本輪學位點申報時填寫的《現有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所列人員填寫,同一人員可在相關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之間重復填寫,但不得在不同學術學位點間或不同專業學位點間重復填寫。
4)各學位授權點所涉及的成果(論文、專著、專利、科研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應署名長沙理工大學,且同一人員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學術學位點或不同專業學位點重復填寫。引進人員在調入本學位點之前署名其他單位所獲得的成果不填寫、不統計。
5)本次評估的各項內容須是各學位授權點近5年來的情況,統計時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合格評估后,各學位授權點應對照專家意見,擬定的進一步整改方案,應切實可行,建設目標應具體、量化、利于考核。
四、組織機構
1、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是本次學位點合格評估的最高組織和領導機構,負責審定學院合格評估工作方案、各學位授權點制定的合格評估標準、各學位授權點的自評報告及對學位授權點評估結果認定等。
2、成立學院學位授權點評估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 峰 方 瓊
成 員:王 威 張建明 姜臘林
傅 明 羅 可 陳 曦 徐蔚鴻
主要職責:全面負責本學院學位點合格評估工作組織、各學位點研究方向設置、特色凝練以及評估和調整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
組 長:張建明
副組長:陳曦(大) 廖年冬
成員及分工:
各學位點的方向設置、特色凝練、把關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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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明 羅 可 陳 曦 徐蔚鴻 李 峰 王 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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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5211計算機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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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點基本數據表 |
鄭瑩 曾道建 王斐 張經宇 |
自評分、學位點自評報告 |
李文軍 周書仁 |
0835軟件工程、085212軟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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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點基本數據表 |
羅元盛 劉青 |
自評分、學位點自評報告 |
廖年冬 鄧澤林 |
081001通信與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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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點基本數據表 |
蔡汪洋 |
自評分、學位點自評報告 |
吳宏林 李驥 |
秘 書:張明媚 易亭亭
主要職責:負責本學院學位授權點評估和調整工作的具體實施。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