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發表高水平論文獎勵辦法
發布時間: 2015-06-01 10:13:11 瀏覽量: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
高水平學術論文獎勵辦法
(試行)
為支持和鼓勵我校研究生撰寫和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促進研究生創新能力的不斷提高,根據當前我校研究生教育發展需要,學校決定對研究生發表高水平論文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如下:
一、獎勵范圍
1、本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校在職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不予獎勵。
2、學術論文均要求本人為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單位為長沙理工大學。
3、論文發表時間(從文章online時間起計算)和用稿通知應為在學期間。
二、獎勵標準
表1:發表學術論文獎勵標準
序號 |
發表學術論文的期刊名或類型 |
獎金(元/篇) |
1 |
《SCIENCE》、《NATURE》 |
5000 |
2 |
中文權威期刊(以學校發布的期刊目錄為準)上發表的論文 |
1000 |
注: 以上期刊均不包括增刊、專刊、副刊和電子版。
表2:收錄(轉載)學術論文獎勵標準
序號 |
論 文 類 別 |
獎金(元/篇) |
1 2 |
《SCI》收錄的論文 |
1000 |
《SSCI》、《A&HCI》收錄的期刊論文、《新華文摘》全文轉載的論文 |
1000 | |
3 |
經ESI檢索,居世界前0.1%的熱點論文再給予獎勵(ESI是一個基于SCI和SSCI建立的文獻計量分析數據庫)。同一篇論文只獎勵一次。 |
2000 |
注: 學校對發表在如《Acta crystallographica. Section E,Structure Reports Online》等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期刊上的論文不給予任何獎勵;
四、獎勵程序和要求
1. 學院對高水平學術論文進行統計,經導師簽字對成果確認無誤后,由學院統一將論文等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研究生院和計財處配合完成獎勵發放工作。
2、高水平學術論文獎金發放給研究生本人,獎金實行一次性發放。
3、獎勵工作每年開展兩次,原則上每年的5月、11月組織申報和評審,已獲獎勵的學術論文不再參評。
五、本辦法自文件頒布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