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盲審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11-03-09 15:02:13 瀏覽量:
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研究生培養工作,不斷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更加客觀、公正地做好學位論文的盲審工作,確保學位授予的質量,根據《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培養和管理的補充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盲審對象和實施辦法
1、 論文盲審的對象為我院當年申請畢業答辯的碩士研究生。
2、論文盲審由一位校外專家承擔。
3、盲審需交盲審論文兩本,由研究生干事統一送審。
二、盲審論文要求
1、論文封面及英文扉頁刪掉作者姓名和指導教師姓名,保留學科專業名稱及論文題目。
2、作者和指導教師請勿在學位論文獨創性聲明上及學位論文知識產權授權書聲明上簽名。
3、去掉致謝頁。
4、刪去本人發表論文、獲獎等內容,另用A4紙單張打印在校期間發表論文、獲獎等情況,書寫格式為:(1)、在XX刊物上發表文章《XX》文章(本人為第X作者)。(2)、獲XX級獎勵XX項(本人排名第X)(本頁必須和論文裝訂在一起)。
(3)、參加XX項目研究(本人排名第X)。
5、其它格式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執行。
三、盲審送審時間及公布結果時間
1、學院每年分別在春秋兩季集中安排論文盲審,論文盲送審必須在碩士論文預答辯后進行,秋季預答辯須在
2、盲審集中送審時間:秋季送審,時間為
3、盲審結果在一個月內送達導師。
四、盲審費用
1、在學院集中送審時間送交盲審的論文,評閱費按每篇100元標準,由學院統一支付。郵寄費和評審學校工作人員勞務費也由學院統一開支。
2、初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盲審但沒有在集中送審時間送交盲審的論文,學院只負責每篇100元評閱費,其它費用由研究生導師負責安排。
3、盲審沒通過的論文,重評或復評一切費用在研究生導師掌控的培養經費中開支。
五、評審結果及處理辦法
盲審結果做為研究生答辯資格的依據
1、盲審意見為:符合碩士學位論文要求,同意論文答辯的研究生可申請答辯,進入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程序。
2、盲審意見為:基本符合碩士學位論文要求,修改后答辯。該論文作者填寫《碩士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及申辯意見說明表》,并在10天內將此表及修改后的學位論文交學院,院學術委員會根據學生論文的修改情況和書面回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對該論文進行重新評審以及做出是否同意答辯的意見。
3、評審意見為:不符合碩士學位論文要求,不能申請答辯。原則上實行一票否決,本次不能參加論文答辯,需重做論文,參加以后的論文盲審,推遲畢業。
六、對盲審成績(不能答辯)異議的申述辦法
研究生或指導老師對盲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盲審結果公布10天內向院學術委員會提出復議申請,填寫“盲審論文復評申請表”,院學術委員會評定復議結果。
七、導師職責
碩士學位論文盲審中連續3年有學生不合格的指導老師, 將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
八、本條例解釋權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學術委員會,未盡事宜由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處理。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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