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通學院碩士研究生參加學術活動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 2008-11-01 08:40:22 瀏覽量: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為促進我院研究生的學術交流,濃厚學術氛圍,啟發學術思維,提高學術水平,使研究生參加學術活動制度化、規范化,結合校研究生部相關通知的精神,學院決定對研究生在校期間參加學術活動情況進行考核,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學術活動形式
1、參加國內外學術講座和學術會議。
2、參加以學校或學院為單位組織的各類學術研討活動。
3、在學校、學院和各學位點組織的學術報告會上作學術報告。
4、參加導師組織的學術討論班。
二、活動要求
1、研究生在校期間參加學術報告會不少于10次(指參加非本人主講的學術活動),學院實行學術活動考勤登記。研究生參加學校或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會,要求在學院學術活動登記本上簽名,并經研究生秘書認可。參加研究生導師組織的學術活動,由導師核實認可。
2、研究生必須在導師組織的學術討論班或其它公開場所作2次以上的學術報告。研究生學術報告的內容包括:文獻綜述、學科動態和進展報告、課題研究和科研成果匯報等。報告內容應體現前沿性、新穎性或交叉性,選題應基于近年學術期刊的原始文獻資料,陳述要精練、層次分明、思路清晰、表達清楚。需做報告的研究生應先寫出報告摘要交導師審核簽字。每次報告結束,學院或導師根據研究生報告的準備、內容、過程及效果等給予綜合評定成績。
3、研究生參加學術活動各項內容,須按照《學術活動登記表》中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紀錄。
三、審核方式
1、學院審核評分
(1)研究生論文答辯2個月前,學院對研究生參加學術報告會的情況進行審核,學校或學院規定參加的學術活動缺到3次以上者,學術活動考核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畢業論文答辯。(2)研究生在學院組織的《博力學術論壇》作報告,由學院負責考核評分。
2、導師審核評分
(1)研究生參加導師組織的學術報告活動,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具體考核標準由導師定,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畢業論文答辯。(2)研究生在導師組織的學術活動上作報告,由研究生導師負責考核評分。
3、學院或研究生導師對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都合格時,計2學分,研究生方可以參加畢業論文答辯。
四、歸檔
《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登記冊》一式2份(表格從學院網頁上下載),畢業時一份存入研究生個人檔案,一份學院存檔。
五、本規定自2007級研究生開始執行,由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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