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關于鼓勵全院老師開展科學研究的相關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 2018-07-11 15:18:05 瀏覽量:
為了提高學院老師的科研積極性,集合全院老師的科研力量開展科研攻關,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科技工作獎勵辦法》,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經費資助
1、第一作者發表三篇以上 SCI 論文、二篇以上 3 區、四篇以上 CSCD(EI)期刊、主持國家級項目、省級以上科技獲獎(排名第一)的老師,學院每年資助國內訪學或參加學術會議兩次;主持省級項目 1 項、第一作者發表二篇以上 SCI 論文或 三篇以上 CSCD(EI)期刊、比上年度科研業績值增長前 5 名的老師,每年資助國內 訪學或參加學術會議一次。以上資助累計不超過 3 次,每次資助的費用為 1500 元。
2、學院鼓勵老師和校外老師合作發表高水平論文,以通訊作者(長沙理工 大學為通信作者第一單位)發表二區以上的 SCI 論文、合作作者的 ESI 高被引論 文以及第一作者發表 CCF 的 C 類會議文章,每年資助國內訪學或參加學術會議一 次。以上資助累計不超過 2 次,每次資助的費用為 1500 元。
3、學院鼓勵老師申報發明專利,在申請費用中,學院前期資助 2000 元。
4、如果學院老師能夠主持項目,需要學院組織完成的,學院積極支持,相關完成費用由負責老師主導,學院建議協調;如果有關老師能首次提供項目線索,由學院組織老師負責承當了該項目,給首次提供該線索的老師獎勵不低于 5%的 項目管理經費。
5、積極協助學院申報廳級以上科研平臺,做出重要貢獻(由學院黨政聯席 會討論認可)的一名老師科研獎勵不低于學校給予該平臺獎勵的 30%。
6、在論文需要的前提下,學院鼓勵老師引用學院老師發表的論文。
二、科研業績值獎勵
1、學院鼓勵老師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每學期都參加 3 次以上學院組織的學 術交流的老師,在學院打卡簽到的工作業績值上增加 20%的工作業績值。
2、學院鼓勵和學校優勢學科(具有一級學科博士點)進行聯合項目申報, 相關項目的立項業績值在學校認定的基礎上增加 5-10%。
三、考評與項目獎勵
1、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教育廳等限項申報的項目中至少一項將優先 考慮發表 SCI 論文、發明專利授權、進校經費靠前及科研業績值增長前 5 名的老 師。
2、每年年底年度考核評優中,學院拿出 3 個指標專門獎勵本年度科研優秀 或比上年度科研業績值增長前 5 名的老師,連續 2 年科研業績值位于學院前三或 連續 2 年科研業績值增長前 5 名的老師優先推薦校級優秀教師。
四、其他
1、學院鼓勵老師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前來講學和聯系承擔學術會議,相關 接待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2、學院鼓勵組建研究團隊,研究團隊的科研項目立項業績值歸負責人,項 目負責人的經費業績值不低于總經費的 50%,研究團隊的項目經費可以在成員內 分配,需團隊負責人提交分配表交學院審核。
3、在學校科學研究機構的申報方面,優先科研靠前的老師。 本辦法由學院黨政聯席擴大會議負責解釋執行,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