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通學院專業技術崗位基本職責(試行)
發布時間: 2017-03-08 11:33:20 瀏覽量:
為進一步深化學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院系兩級管理機制,強化崗位責任意識,加強崗位責任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技術人員業績評價辦法(試行)》、《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技術崗位基本職責(試行)》、《計通學院獎勵性績效分配辦法原則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職責。
一、教學型崗位基本職責
(一)崗位類別
分為教學型教授崗位、教學型副教授崗位、教學型講師崗位。教學型分為2類,分別是:教學型A類,即學院各專業系教學型崗位,承擔本學院各個專業培養任務;教學型B類,即應用系教學型崗位,主要負責全校公共課教學。
根據教學改革需要,可以為教學型A類教師設置課時增量系數。
(二)基本職責
1.教學型A類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負責一門課程建設任務(制定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計通學院獎勵性績效分配辦法原則意見》(以下簡稱《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和相關課程設計課程實習指導任務;
④在一個聘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和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⑤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或參加院級及以上課堂教學比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⑥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⑦在各專業系統籌安排的基礎上,具備承擔本專業3~4門專業課程和兩個實踐環節教學任務的能力(每一門課程承擔人為3~4人),并填寫相關表格,根據教學需要進行相關課程教學。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建設,負責一門主干課程的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應完成200個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青年教師(或研修人員)的指導工作;
②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③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2.教學型B類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積極參與非計算機類公共課建設工作,結合不同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負責一個專業大類的非計算機類公共課課程建設任務(制定大類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考試系統及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公共課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完成下列之一:每年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一個任期內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一個任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一個任期內積極參與院級及以上教學競賽、主持mooc課程、微課課程建設;主持編寫相關教材。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
⑤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建設,負責一門主干課程的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不低于200個。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青年教師(或研修人員)的指導工作;
②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③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3.教學型A類副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負責一門課程建設任務(制定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和相關課程設計課程實習指導任務;
④在一個聘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⑤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或參加院級及以上課堂教學比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⑥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⑦在各專業系統籌安排的基礎上,具備承擔本專業3~4門專業課程和兩個實踐環節教學任務的能力(每一門課程承擔人為3~4人),并填寫相關表格,根據教學需要進行相關課程教學。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建設,重點參與不少于一門主干課程的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不低于100個。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4.教學型B類副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積極參與非計算機類公共課建設工作,結合不同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負責一個專業大類的非計算機類公共課課程建設任務(制定大類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考試系統及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公共課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完成下列之一:每年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一個任期內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一個任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一個任期內積極參與院級及以上教學競賽、作為骨干參與mooc課程、微課課程建設;參與編寫相關教材。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
⑤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建設,重點參與不少于一門主干課程的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不低于100個。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5.教學型A類講師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參與一門課程建設任務(制定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和相關課程設計課程實習指導任務;
④在一個聘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⑤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或參加院級及以上課堂教學比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⑥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⑦在各專業系統籌安排的基礎上,具備承擔本專業3~4門專業課程和兩個實踐環節教學任務的能力(每一門課程承擔人為3~4人),并填寫相關表格,根據教學需要進行相關課程教學。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及課程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不低于50個。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6.教學型B類講師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
積極參與非計算機類公共課建設工作,結合不同專業培養目標和畢業要求參與一個專業大類的非計算機類公共課課程建設任務(制定大類教學大綱、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資源建設、考核形式改革、考試系統及試題庫建設、實踐環節改革與建設、公共課課程達成度分析及課程持續改進方案等);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完成下列之一:每年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一個任期內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一個任期內承擔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導師任務經考核達到良好及以上;一個任期內積極參與院級及以上教學競賽、作為骨干參與mooc課程、微課課程建設;參與編寫相關教材。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在任職周期內至少參加一次專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
⑤每一學期開始制定本學期聽課學習計劃,每學期不少于10次并認真進行記錄、及時反饋,經檢查認真落實。
(2)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
積極參加專業及課程建設,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教研教改與教學建設工作業績值不低于50個。
(3)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教學科研型崗位基本職責
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科研業績進行相應補充:每年按照學校年度考核指標的80%進行考核;教師積極參與學院科研和學科建設,學院會根據實際參與情況,補充相應的科研業績值;一級學會指定的C類以上的國際會議列入科研業績值計算標準,且A類會議對應SCI 1區,B類會議對應 SCI 2區,C類會議對應 SCI 4區;教師指導或參與指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競賽,教研教改項目、發表相關教研教改論文等教研教改業績值按照學校標準沖抵科研業績值,此部分不能超過年度考核科研業績值的40%。
教師發表的科研論文(符合學校規定標準、且未資助),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資助。
(一)崗位類別
分為教學科研型教授崗位、教學科研型副教授崗位、教學科研型講師崗位和教學科研型助教崗位。
本類崗位課堂教學質量(到課率等)按照學院相關文件進行相應計算。
(二)基本職責
本類崗位教師在各專業系統籌安排的基礎上,具備承擔本專業3~4門專業課程和兩個實踐環節教學任務的能力(每一門課程承擔人為3~4人),并填寫相關表格,根據教學需要進行相關課程教學。
1.教學科研型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如: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20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重大課題項目;
②發表(出版)1篇(部)及以上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論文(學術著作);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EI收錄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論文、權威期刊藝術作品;
③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名、二等獎排名前二名、三等獎排名第一);或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
④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5萬元);
⑤年均完成300個科研類業績值。
(3)學科建設
積極指導或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制定建設規劃,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青年教師(或研修人員)的指導工作;
②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③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2.教學科研型副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包括: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15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重大課題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重點(重大)項目(限前三名);
②發表(出版)1篇(部)及以上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論文(學術著作);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EI收錄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論文、權威期刊藝術作品;
③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五名、二等獎排名前三名、三等獎排名第一);或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
④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5萬元);
⑤年均完成200個科研類業績值。
(3)學科建設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制定建設規劃,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3.教學科研型講師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包括: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15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課題;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一般項目限前三名,重點或重大項目限前五名);
②發表(出版)1篇(部)及以上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論文(學術著作);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EI收錄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論文、權威期刊藝術作品;
③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
④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5萬元);
⑤年均完成200個科研類業績值。
(3)學科建設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教學管理、咨詢和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4.教學科研型助教崗位
(1)人才培養
①第一年全程旁聽指導教師的1門課程課堂教學,第二年全程旁聽1-2門擬任教課程課堂教學;
②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系統地承擔1門課程的全程助教任務(含討論課、習題課的組織實施,及批改作業、輔導答疑、監考、批閱試卷、成績報送等),協助指導學生的實驗(實踐)教學和畢業設計(論文)等工作;
③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每學期在系(教研室)或學院舉行1-2次公開課,進行集體評課議課;
④年均本科教學助教工作量不低于80學時。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6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課題;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
②發表(出版)1篇(部)及以上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論文(學術著作);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EI收錄期刊、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論文、權威期刊藝術作品。
(3)學科建設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
(4)其他職責
在指導教師沒有安排具體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原則上在實驗室、工作室等指定地點坐班,熟悉相關崗位工作,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科研教學型崗位基本職責
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科研業績進行相應補充:教師積極參與學院科研和學科建設,學院會根據實際參與情況,補充相應的科研業績值;一級學會指定的C類以上的國際會議列入科研業績值計算標準,且A類會議對應SCI 1區,B類會議對應 SCI 2區,C類會議對應 SCI 4區;教師指導或參與指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競賽,教研教改項目、發表相關教研教改論文等教研教改業績值按照學校標準沖抵科研業績值,此部分不能超過年度考核科研業績值的40%。
教師發表的科研論文(符合學校規定標準、且未資助),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獎勵資助。試行期間暫定按學校年度考核指標的80%進行考核,試行結束后再按照學校文件進行適當修正。
(一)崗位類別
分為科研教學型教授崗位、科研教學型副教授崗位、科研教學型講師崗位。本類崗位課堂教學質量(到課率等)按照學院相關文件進行相應計算。
(二)基本職責
1.科研教學型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包括: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40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重大課題項目;
②在國內外發表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論文(參見《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技術人員業績評價辦法》< 長理工大人〔2016〕18號>第十四條表6中序號1-3,下同);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學術論文;
③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30萬元);
④主持獲得省部級一等獎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或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
(3)學科建設
積極指導或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制定建設規劃,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青年教師(或研修人員)的指導工作;
②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科研管理、咨詢、成果轉化與推廣和其他服務性工作;
③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2.科研教學型副教授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包括: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34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重大課題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一般項目限前兩名,重點或重大項目限前三名);
②在國內外發表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學術論文;
③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20萬元);
④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二名、二等獎排名第一);或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
(3)學科建設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制定建設規劃,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科研管理、咨詢、成果轉化與推廣和其他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科研教學型講師崗位
(1)人才培養
①服從學校、學院教學工作安排,認真系統地完成課程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包括課程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答疑、命題、監考、閱卷等),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合格;根據學院教學改革安排認真完成信息化改革各環節的工作任務并考核合格(包括:學寶等網絡教學平臺應用、嚴肅考試系統等網絡考試系統建設及應用等),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積極參與專業建設工作。
②純課時、教學業績值、工作業績值按年度進行考核,具體要求見《原則意見》,達到“基本條件”或“越級條件”規定的純課時、基本教學和學院工作業績值(具體情況按《原則意見》規定進行調整);
③認真完成學院安排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指導任務;或積極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學科、創新創業等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④按學院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包括教研活動、專業建設相關活動等),努力提高教學水平;按學校相關規定完成聽課互評。
(2)科學研究
年均完成340個科研類業績值,且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主持有關解決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問題的重大課題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一般項目限前三名,重點或重大項目限前五名);
②在國內外發表有重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或年均發表不少于1篇SCI、SSCI、A&HCI收錄期刊或權威期刊學術論文;
③專利成果進行了轉化(不低于10萬元);
④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名、二等獎排名前二名、三等獎排名第一);或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獎。
(3)學科建設
積極參與學科、專業、實驗室等建設工作,促進學科發展。
(4)其他職責
①積極承擔教書育人、學校和學院科研管理、咨詢、成果轉化與推廣和其他服務性工作;
②完成學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黨委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7.3.7
主題詞:2017 學院 專業技術 崗位職責
報:黃立宏副校長
發:院屬各單位
長沙理工大學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7年3月7 日 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