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2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3】9號)、《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實際,特制定2023年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細則。
一、組織領導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教學副院長、學生工作副書記、學院教務辦負責人、學工辦負責人、相關專業負責人等組成。領導小組具體職責為: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以及接收計劃、接收條件、遴選內容、遴選方式、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遴選并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人員
組長:喻玲娜、陳杰
成員:盛豐、銀波、孫士權、胡國華、姚宇、陳宏、雷鵬、隆院男、吳方同、鐘姍姍、陳龍、劉志華、劉燦、劉愛華
二、申請轉入條件
1、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和《關于做好2022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3】9號)的規定。
2、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3,數學課程成績須合格及以上。
3、在校期間取得創新成果(獲省級學科競賽獎、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的學生或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獎、科技競賽獎、專利的學生在選拔時優先考慮。
三、接收名額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接收轉專業人數為各專業(類)當屆錄取人數的30%,最終以學校核定數為準。
表1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
專業名稱 |
接收轉專業人數 |
|
水利類 |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108 |
水利水電工程 |
||
水文與水資源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35 |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16 |
|
地理信息科學 |
14 |
|
環境工程 |
23 |
|
港航卓越班 |
3(動態補足至45人) |
|
水電卓越班 |
2(動態補足至45人) |
注:擬轉入水利類相關專業的學生經選拔錄取后即轉入該專業(第二學年培養仍按水利大類,第三學年開始按專業培養),不需參加第二學年末的專業分流。
四、轉專業流程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4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將申請表及滿足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用“學生姓名+轉入專業名稱”命名發送到水利學院教務辦郵箱 [email protected],并打電話0731-85258436告知水利教務辦。
2、學院教務辦公室負責組織對申請學生的轉入資格進行初審,并在學院網站公示3 天。組織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進行面試考核,根據考核綜合成績進行排序,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照接收名額擇優將擬錄取名單公示3天后上報學校教務處。
3、經學校審批同意,學生獲得轉專業資格并于第三學期轉入水利學院相關專業學習。
五、選拔考核辦法
1、選拔綜合成績=在校基礎成績(70%)+面試成績(30%)。
(1)在校基礎成績
根據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專業培養要求,學生應具備較強的數學和外語能力,在校基礎成績=(高等數學成績+大學英語成績)×0.5。
(2)面試成績
各專業成立由專業負責人或系主任、專業教師組成的不少于3人的面試專家組。面試采用百分制,對學生人文及科學素養、組織及表達能力、英語應用能力、專業認知及培養潛質等進行測評,成績取面試專家組各評委評分的平均值。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表2 面試評分表
評價依據 |
考察要點 |
標準分 |
人文、科學素養 |
人文類及自然科學類課程學習修讀情況;文化科學素養表現 |
20 |
組織與協調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 |
在交流中能夠求同存異;大學期間參與各項活動組織的情況;能夠清晰、流暢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思想;能有效地影響他人 |
20 |
英語應用能力 |
英語表達流暢、準確 |
20 |
專業認知 |
對專業的認識,轉專業的動機等 |
20 |
實踐、創新能力等專業培養潛質 |
大學期間參加實踐及科技創新活動情況及表現,對專業前沿的了解等 |
20 |
合計 |
100 |
2、在校期間取得創新成果(獲省級學科競賽獎、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的學生或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獎、科技競賽獎、專利的學生在選拔時優先考慮。
3、各專業按照選拔綜合成績的高低,結合選拔考核辦法第2條,綜合確定各專業擬接收學生名單。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最終審核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六、轉專業工作時間及進程安排
根據學校通知要求,學院從即日起接收2022級學生轉專業申請,每位學生只能申請填報一個專業。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4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將申請表及滿足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發送到水利學院教務辦郵箱[email protected],并打電話0731-85258436告知水利教務辦。我院轉專業具體工作時間進程安排如下。
表3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2023年轉專業工作時間與進程安排
時間 |
具體安排 |
3月29日前 |
在學院網頁上發布轉專業工作方案和各專業接收計劃與接收條件 |
4月6日前 |
學生報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在4月6日(星期四)17:00前將申請表及滿足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發送到水利學院教務辦郵箱[email protected],并打電話0731-85258436告知水利教務辦。在云塘校區的學生也可在4月6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送交到工三B425水利學院教務辦,金盆嶺校區的學生發郵件打電話告知即可。 |
4月7日 |
學院初審:對申請學生的轉入資格進行初審,并在學院網站公示3 天。 |
4月7日—4月14日 |
綜合考核:學院根據工作細則組織對通過報名審核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和遴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教務處。 |
七、其它
1、申請轉入我院相關專業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再次征集志愿,經專家組確認可轉入水利學院尚有轉專業指標的其它專業。
2、轉出學生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文件中有關規定執行。
3、本實施方案由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文件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4、擬接收學生名單會在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網站公布,請申請轉專業學生注意查看。
5、聯系電話0731-85258436,地址:云塘校區工三B425,聯系人: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教務辦劉老師。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docx】
附件【附件3:關于做好2022級轉專業工作的通知(2023-9號文).pdf】
附件【附件4:“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教〔2023〕1號).pdf】
附件【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認定的基本原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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