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貫徹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加強和促進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學院根據學校的相關通知,決定組織開展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和原則
本次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依據是新頒布的《關于印發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水利工程學院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學院將按學校與學院的《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審核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審核工作。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18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通過者可招收2018年研究生。
2.學院依據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制定的細則標準進行審核。
3.申請人的申報材料以及審核結果等均需按照程序進行公示。
4.佐證材料,學院將認真審核,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學院不上報學校,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4.本次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中,申請人年齡的要求為到2017年8月31日止,近兩年科研經費年限為從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學術成果年限為從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5.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獲得的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的層次、類別應當以學校科研部和社科部的認定為準,科研經費以計財處的認定為準。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申請人的科研項目、學術成果、科研經費以學院的認定為準。
6.本次審核通過的博士生導師數應為上年度實際招生數的1-1.5倍,否則將削減2018年度招生指標。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7日前,學院制定《水利工程學院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
2.9月8日—11日,學院公示《水利工程學院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并組織開展申請、審核工作。
3.9月12日—9月18日,申請人向學院提交申請材料及證明材料。材料包括《水利工程學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附件2)或《水利工程學院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
申請表中,學院可以查證的有關項目、成果等信息可由學院審核簽字即可;其他有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簽字的亦無需另外提供證明材料,由學院統一到學校蓋章簽字。
4.9月19日—9月24日完成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天。1.博士生指導教師需提交:①通過者的申請表、匯總表;②證明材料;2.碩士生指導教師需提交:去年審核通過者只需提交申請表;初次審核者提交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匯總表等。以上材料均只需上交一份紙質件,并發送申請表電子文件至[email protected]。
5.9月25日—29日,上報學校復核、學校審定并公布結果。
附件:1.《水利工程學院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
2.《水利工程學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3.《水利工程學院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
4.《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5 .《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
水利工程學院 2017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3:水利學院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doc】
附件【附件2:水利學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doc】
附件【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審定匯總表.xls】
附件【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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