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3
各相關學院: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和《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長理工大研〔2010〕16號)文件精神以及 研究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及學位信息上報注冊工作要求,針對我校目前存在的超期研究生管理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8年,對已經或即將于2013年6月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必須于2013年12月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未完成者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學籍。
2、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對已經或即將于2013年6月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碩士研究生,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必須于2013年6月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未完成者取消其碩士研究生學籍。
3、2014年1月1日起,研究生部不再受理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辯申請。
研究生部將超學習年限研究生名單告知相關學院后,學院須及時告知各位學生,并提交簽字蓋章的回執。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
上一條:水利工程學院關于2013年碩士研究生導師考核工作和2013年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導師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下一條:水利工程學院關于2013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有關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