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研究生管理,結合各學院相關專業招生情況及金盆嶺校區住宿容量的實際情況,對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做如下安排:
申請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者原則上為主體實驗室或不可搬遷實驗室在金盆嶺校區的6個學院的研究生(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筑工程學院、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水利工程學院);
2、原則上應為三年級學生,成績合格,已完成開題報告,根據開題報告的內容確認需在主體實驗室做實驗者;
3、二年級學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或確有特殊情況,根據開題報告的內容確認需在主體實驗室做實驗者,但人數不能超過各學院限額的30%;
各學院根據以上條件,對申請調整宿舍的學生進行初審,并根據分配計劃(見下表)的名額進行限額申報,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申請程序,填寫《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申請表》(附件一)交學院,由學院匯總并填寫《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匯總表》(見附件二),交研究生部核批。
各學院申報限額表
水利學院
| 30人
| 電氣學院
| 70人
|
汽機學院
| 25人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100人
|
能動學院
| 25人
| 土木與建筑學院
| 90人
|
申請程序
1、研究生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申請表》,研究生導師簽署意見,主體實驗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經學院主管領導依據開題報告或科研項目合同的內容和進程嚴格審核后,由學院匯總并按照學院分配的計劃限額申報,報研究生部核定,核定后的《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申請表》交學生公寓中心安排調整并確定新的宿舍棟號及房號。
2、申請住宿調整的研究生需與學院簽訂《長沙理工大學入住金盆嶺校區研究生教育管理與研究生自律協議書》(在學工部網頁“下載中心”下載),一式三份,本人、導師、學院各留存一份。
3、研究生本人將審批后的《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申請表》于交所在學院,由學院匯總并填寫《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匯總表》(見附件二),一式四份,一份存所在學院,一份交學生公寓中心,一份交研究生部,一份交學生工作部。
4、學校學生公寓中心統一對研究生住宿校區進行調整,對研究生搬出的原宿舍進行合理調配,充分利用和整合資源。
請各學院于2012年6月27日前將申請表格(紙質版1份)、《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匯總表》(紙質版1份,附件二)交研究生部培養辦。
聯系人:唐老師 電話:85258349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