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7
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2011年召開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大會以來,在學校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指導下,全校師生員工切實貫徹落實學校提出的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精神,團結一致,深化改革,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績,涌現出了一批先進單位和優秀個人。 為了更好地調動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與管理水平,為建設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而努力奮斗,經學校研究決定,將開展 “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及優秀個人”系列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類別和表彰名額 1、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表彰名額:4個; 2、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個人,表彰名額:10人; 3、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表彰名額:32人; 4、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學位課任課教師,表彰名額:40人; 5、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標兵,表彰名額:18人。 二、獎勵辦法 由學校授予各類先進單位和優秀個人榮譽稱號,并給予獎勵。 三、評選程序 1、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由各學院申報,研究生部組織評選,報學校審批。 2、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學位課任課教師,研究生科研標兵由教師或學生自愿申報,學院評選,學校審批。 各類先進的評選辦法、需填寫和上報的申報表見文檔附件。具體安排如下: (1)單位申報時間:7月5日-7月14日。申報學院于7月14日前向研究生部報送申請表紙質版一式五份,并報送電子版。 (2)個人申報,學院評選時間:7月5-7月14日。學院于7月14日前向研究生部報送申報表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報送電子版。 (3)學校評選、審批時間:7月中下旬。 (4)公示時間:7月中下旬。 (5)表彰和獎勵:9月。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總結,積極組織參與,按要求及時報送材料。 聯系人:李老師 電話:85258352,1357488744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評選要求及程序 2、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先進個人評選要求及程序 3、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及學位課任課教師評選要求及程序 4、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標兵評選要求及程序 長沙理工大學 2013年7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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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上一條:關于2013年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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