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根據學院2017級水利工程學院專業培養方案,2017級港航專業于第三、四學年設置了港航和國管兩個方向,2017級水電專業于第三、四學年設置了水工和城市水利兩個方向。2017級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以下簡稱港航專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以下簡稱水電專業)學生的專業方向分流工作于本學期進行。
一、總 則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17招生指南》的精神,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2017級港航專業、水電專業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實施方案。
2、遵循社會需要原則,為了讓學生更好地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選擇自己的專業,提高學生的社會適應性,學生學完專業基礎平臺的課程后進行專業方向分流。
3、堅持“以學生為中心”辦學理念, 尊重個性發展原則,允許學生根據個人的興趣特長在專業內選擇專業方向,尊重學生的志愿。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5、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相同專業不同方向學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上均只打印專業名稱,不打印專業方向名稱。
6、本方案報教務處審定、備案。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2017級港航專業、水電專業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胡旭躍
副組長:韓時琳、王學成
成員:喻玲娜、程永舟、張貴金、毛建平、夏波
秘書:劉愛華、鄧奕琳
2、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院2017級港航專業、水電專業學生專業方向分流的原則和具體實施方案;審查錄取名單;負責對本方案的解釋。
3、2017級港航專業、水電專業學生專業方向分流將于第二學年第二學期第1-2周進行。
三、專業方向分流計劃
2017級港航專業學生共計159人,水電專業學生共計80人。同一專業的兩個專業方向學生人數指標不設限制,學生可根據目前所在專業填報專業內的1個專業方向志愿,學院按學生所填報志愿進行分流。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如申報某一方向的學生人數少于20人則該方向不開班,填報該專業方向的學生自動調配到該專業的另一方向。
四、分流工作程序
1、各系組織專業及專業方向介紹,進行專業方向申請動員。
2、學生填報專業方向申請表,工作組根據填報志愿情況確定專業方向分流名單。
3、分流名單公示,公示期3天。
4、專業方向分流名單經學院審批,并報學校備案。名單一經審批,不得隨意變更。如確需變更專業方向,需參照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辦理。
五、說明
每位學生必須按照要求填寫專業方向申請表,如有未填報者,學院將其自動調配到志愿申請數最少的專業方向。
六、分流工作時間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時間 |
負責人(部門) |
備注 |
1 |
工作動員、學生志愿摸底 |
第1周 |
學工辦 |
|
2 |
專業方向分流答疑咨詢會 |
第1周 |
港航系、水電系 |
|
3 |
學生填報志愿 |
第1周 |
學工辦 |
|
4 |
公示結果 |
第2周 |
教務辦 |
|
5 |
確定學生專業方向、公布結果、學校備案 |
第2周 |
教務辦、學工辦 專業分流工作小組 |
七、工作流程
工作動員、學生志愿摸底——專業方向分流答疑咨詢會——學生填報志愿——確定學生專業方向——公布結果——學校備案
水利工程學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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