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附件1)要求,為做好我院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水利工程學院2021年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推薦免試攻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開展推免工作的主要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 以德為先、擇優選拔, 既注重學生學習成績、 一貫思想表現,也加強對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
二、推免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機構
1、學院成立推薦工作小組,負責學院的“推免生工作方案”、“工作細則”的制定;負責本單位內專業(類)或專項計劃推薦指標安排、負責對未分到專業的“普通計劃數”申請者進行綜合排名、擇優推薦,負責對學院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學院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
組長:胡旭躍、喻玲娜
成員:韓時琳、蔣中明、吳振華、程永舟、陳杰、胡國華、雷鵬、孫士權、姚宇
秘書:劉愛華、杜丘
2、學院根據學生申請人數成立水利類(港航、水電、水文專業)、給排水專業、船海專業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每小組不少于5人,且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具體名單見“水利工程學院關于成立2021年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的通知”。負責各專業(類)申請者(含普通計劃、專項計劃)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答辯、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擇優確定我院普通計劃、“一流學科”人才專項推薦名單。
三、推免生指標分配原則
水利工程學院負責所轄專業推免生的普通計劃推薦和“一流學科”專項推薦兩類。學校為充分發揮推免政策引導和激勵作用,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優化推免名額分配辦法,對一流學科、前沿學科、基礎學科及國家發展急需的相關學科給予重點支持。結合我院“一流學科”建設需要,根據學校分配給我院的2021年推免生計劃名額總數,按以下原則進行分配:
1、普通計劃數共6個,主要根據各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綜合考慮專業建設發展需要進行分配:港航專業2個(包括港航卓越班、普通班、國管班學生)、水電專業1個(包括水電卓越班、普通班學生)、給排水專業1個、船海專業1個。還有1個計劃數不分到專業,學院根據符合推免申請條件學生(港航專業綜合考核排名3、水電專業綜合考核排名2、給排水專業綜合考核排名2)的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學術成果、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排名決定。
2、“一流學科”人才專項計劃數4個(限推本校),對一流學科專業給予重點支持:港航專業2個(包括港航卓越班、普通班、國管班學生);水電專業1個(包括水電卓越班、普通班學生)、水文專業1個。
四、推免生申請條件
普通計劃推免生申請條件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和學校《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執行,見第1-6條。我院“一流學科”人才專項推免生(限推本校)申請條件見第7條。思想政治教育專項計劃由學工部組織遴選,面向全校學生;體育特長專項計劃由體育學院組織遴選,面向體育特長生;學術專長專項計劃由雙創學院組織遴選,面向全校學生。申請專項計劃的學生,確認時需簽訂承諾書,若獲得專項計劃推免資格而不申報本校的取消資格。申請者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自愿選擇推薦方式。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在校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的本科學生)。
2.思想政治可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3、思想品德優良。在校期間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履行高等學校學生義務,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5、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 2003 年衛生部、國家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體檢標準,心理健康。
6.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學業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 第1至6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專業排名前30%以內 (卓越班、國管班單獨計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50 分( 710 分制) 或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 80 分及以上 。推免學生(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應學業優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
7.“ 一流學科”建設人才專項(限推本校),申請學生應為我院港航、水電、水文專業應屆畢業生,其中港航專業包括港航卓越班、港航普通班、港航國管班學生,水電專業包括水電卓越班、水電普通班學生。申請學生需滿足上述 1至 6基本條件。
五、申請材料提交
1.《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2)(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申請每項計劃需交1份表);
2.本科在校學習有效成績單1份(報名時在教務辦打印確認);
3.大學四級或六級英語過級成績單及復印件1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佐證材料(經學工辦考核、簽字);
5.學科競賽、創新項目、藝術和體育競賽獲獎、清單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論文、專利清單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推免生綜合測評
普通計劃、“一流學科”建設人才等專項計劃申請人的綜合測評一起進行。
1.普通計劃推免生綜合測評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第十條執行。從思想政治品德、 學業成績、 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三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分別按 10%、 80%、10%的占比進行考核。“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計劃按普通計劃考核方式與考核成績比例進行。
2. 綜合測評中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得分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和綜合能力素養考核兩部分(各占 5 分);采取審查思想政治品德證明材料和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能力素養考核內容包括:人文素質與科學素養、組織與協調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英語應用能力、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專業培養潛質等。根據考生的各項表現,客觀、公正地對考生進行評價。評分細則見附件3,評分結果根據各專家的評分取平均值。
3. 綜合測評中推免生 “學業成績考核” 得分由學院教務辦提供;“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 參照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執行 。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占10%(10分),根據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的附件進行計分,若最高得分者超過10分,計1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與最高得分的比例計分。首先由學院教務辦根據學生提交材料情況進行得分核算,再由各專業(類)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進行面試考核鑒定。
4.根據學校通知,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件中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進行了適當修改,即第1-6項計分項目類別中,每個類別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例如,在第2項類別中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比賽,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項類別中,如果獲得教育部舉辦的“互聯網+”、團中央舉辦的“挑戰杯”和“創青春”國家獎(不含省獎)可以累加計分,并可計另一項賽事最高分;而同一項目同時獲得“互聯網+”和“創青春”國獎時,只計最高得分項目,不得累加。
七、推免生評審推薦
1.由各專業(類)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負責各專業(類)申請者(含普通計劃、專項計劃)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答辯、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擇優推薦,由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定(先確定普通計劃人選)。學院依據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學術成果、 獲獎情況對未分到專業的“普通計劃數”申請者綜合排名、擇優推薦和公示。
2.學院各專業(類)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要加強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質詢答辯、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
八、推免生遴選程序
推免生工作依據學校政策并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院推免生工作遴選方案,基本程序如下:
1.2020年9月24日下午16:00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0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每項計劃需提交一份申請表),專項推免生計劃限推本校;并提交“五、申請材料提交”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所有申報材料請于9月24日提交學院教務辦劉老師,地點:云工三B425 聯系電話:85258436。
學院嚴格做好學生提交原件與復印件的核實工作。學院對學生提交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把關,所有復印件必須有學生本人承諾真實、原件和復印件核實人簽“已核實”且加蓋學院公章,學院將上述所有申請文件存檔備案,待查。申報者證件號碼和姓名等報名信息必須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學籍學歷管理平臺一致。
2. 2020年9月27日前,根據推免生申請條件,分專業(類)進行推免生候選人審核,確定參加面試學生名單,并進行面試考察。由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定各專業(類)推免生推薦名單、“ 一流學科”建設人才專項推薦名單后公示。《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匯總表》等材料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后,送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2020年10月12日~25日,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按照推免流程進行注冊、填寫個人資料、網上繳費(未繳費視為放棄推免生資格)、填報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專項計劃限報本校)。
4.為加強對推免生工作的監督,設立舉報電話:0731-85258436。
九、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和學校《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水利工程學院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
附件3. 水利工程學院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綜合能力素養面試評分細則
附件【附件3: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面試評分細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