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8
根據《水利工程學院2019級水利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經學生個人申請,學院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在2019級水利類專業分流結果公示期間受理楊應林同學的專業變更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根據《水利工程學院2019級水利類學生專業分流工作細則》的第五條第4點,同意在分流結果公示期間變更楊應林同學的分流后專業為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特此公示,公示期為3天:2021年3月18日至3月20日,若有異議,可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學院教務辦反映,電話:0731-85258436。
水利工程學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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