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促進高等學校重視教學工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我廳決定組織開展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獎勵工作(以下簡稱評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獎采取限額推薦的辦法,請各高校嚴格按照教學成果獎評審的有關規定及限額指標(見附件1)推薦。為鼓勵各高校切實重視教改工作,多出高水平的教改成果,對獲得第六屆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高校適當獎勵推薦指標。
二、本次評獎按《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附件2)組織實施。
三、每項成果應填報以下材料:
1、《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書》一式3份(見附件3);
2、反映成果的主體材料(論文、著作、研究報告、經驗總結、成果鑒定書、獲獎證書、項目結題或驗收證明文件等)及有關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
3、國家、省或學校關于批準該成果項目立項研究的文件。
上述材料請用牛皮紙袋裝好,并將成果獎申請書封頁復印后貼在紙袋外,每一個項目裝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四、申報學校需填報《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匯總表》(見附件4)及相應的Excel 電子文檔,連同申請材料于2010年8月2日至4日送湖南省教育廳小二棟一樓,其他時間不予受理。聯系人:李漓,聯系電話:0731-8472085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楊承玖,聯系電話:0731-8476484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它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本次教學成果獎的推薦評審工作,精心組織,認真篩選,統籌考慮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并鼓勵教學一線教師積極申報。
2、參與評獎的成果一般應是國家、省或學校正式立項結題的課題。
3、凡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成果,必須經學校評審后擇優推薦,寧缺勿濫。已獲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教學成果,在繼續研究與實踐中無新的重大突破和創新成就的,不應再申報。
4、同一所學校內容相同或相似的項目限報一項。
5、個人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
6、獨立學院申報的項目必須是研究獨立學院教學改革的成果;本科院校在規定的限額內至少應申報一項成人教育教學改革成果。
7、我廳不受理任何個人申報材料。
附件:1、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推薦指標
2、2010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獎勵實施辦法
3、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書
4、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獎申請匯總表
文檔附件: ·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