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畢業生班級: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調動廣大研究生積極性,充分發揮優秀研究生典型在學風建設和科學研究方面的引領作用,請畢業生班級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2021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思想過硬。
2.學習勤奮刻苦,學業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3.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及公益活動。
4.身體健康,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以上。
5.疫情防控期間,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執行相關規定。
6.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曾獲得省級或省級以上獎勵。
(2)獲非科研類校級個人榮譽稱號兩次(含)以上。
(3)創新創業成效顯著(從項目時間、規模、質量、效益、前景及影響力等方面綜合評價),獲學校擇優推薦。
二、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程序
1.2021年1月4日17:00前,研究生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學生版),在線填報申請,打印系統生成的《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研究生)》(或《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研究生)》)經導師簽署意見后,提交到電氣學院學工辦工1B502辦公室。過期未報者視為自動放棄;材料提交不合格致未評上者,請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2.2021年1月5日,學院成立由老師、各班畢業生代表組成的“優秀畢業生”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定,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1)確定初步獲獎名單,并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學校報送相關材料。
3.“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由學院推薦,研究生院匯總后,創新創業學院組織評審。
三、湖南省優秀畢業生
學院按照分配名額(附件1)和湖南省教育廳評審文件要求(附件2),從2021屆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擇優推薦省級優秀畢業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天)確定推薦名單,于2021年1月4日17:00前報送下列材料到工1B502辦公室: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附件3,一式兩份)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附件4,一式兩份);
2.兩次非科研類校級榮譽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學院審核簽字、蓋章);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附件5);
4.具體材料填寫和報送要求參見“湖南省優秀畢業生材料報送注意事項”(附件6),請嚴格按照要求準備,提交材料不合格致未評上者,請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5.“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 由學院推薦,研究生院匯總后,創新創業學院組織評審,材料參照上述要求報送。
四、評選要求
1.各畢業生班級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嚴格把握評選條件,公正、公平、公開地評選出真正優秀的畢業生,寧缺勿濫。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滿足畢業條件的,可優先評選,不受評選指標限制。對響應國家號召,參加國家或湖南省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自愿到基層、邊遠地區、貧困縣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特困家庭畢業生或身體殘疾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3.各畢業生班級要通過評選活動,教育、引導畢業生對本人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回顧和總結,激發學生蓬勃向上的熱情,促進優良學風建設。要教育被評上的“優秀畢業生”再接再厲,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中繼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附件1:2021屆優秀畢業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2: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評選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
附件6:湖南省優秀畢業生材料報送注意事項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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