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對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組長:陸佳政、楊洪明
副組長:王文
成員:丁丹、周巍、王媛媛、姜飛、陳春、賈智偉、楊鑫、喻錕、胡建文
2.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察組,負責巡視監督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參與校督導組的巡視工作。
組長:丁丹
副組長:周巍
成員:黃永華、劉錚
3.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由辦事公正、責任心強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專業的碩士生導師組成,進行現場評分。每個復試小組人數不少于5名,設組長1名,配備1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二、復試分數線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且滿足《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報考要求,資格審查合格。
(二)學院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調劑
1.調劑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同《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中的要求。
(2)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考生一志愿為同一院校同一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由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
(3)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或一志愿報考高校不同但初試科目相同的調劑考生,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由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綜合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同《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四、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202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位類型 |
招生計劃數(不含推免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 |
推免生招生計劃數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數 |
1 |
080800 |
電氣工程(學碩) |
學術學位 |
65 |
10 |
|
2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學碩) |
學術學位 |
9 |
0 |
|
3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碩) |
學術學位 |
21 |
0 |
|
4 |
085406 |
控制工程(專碩) |
專業學位 |
55 |
0 |
|
5 |
085510 |
機器人工程(專碩) |
專業學位 |
11 |
0 |
|
6 |
085801 |
電氣工程(專碩) |
專業學位 |
117 |
0 |
2 |
202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位類型 |
2024年招生計劃數 |
備注 |
1 |
085801 |
電氣工程(專碩) |
專業學位 |
19 |
|
2 |
125601 |
工程管理(專碩) |
專業學位 |
11 |
|
五、確認復試科目和繳納復試費
(一)復試名單公示后,考生于3月28日19:00前登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選擇“復試信息確認”欄目(網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在“復試信息確認”欄目里確認復試科目,非全日制考生還需核對報名時填報的定向就業單位是否和《長沙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上的用人單位(公章)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及時修改。在“復試信息確認”欄目里支付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120元/人,未在3月30日12:00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繳費后因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二)對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在3月28日19:00前聯系我院,確定加試科目,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專業本科主干課程。
六、時間安排
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統一部署,2024年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將于3月30日至3月31日進行,調劑復試時間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體參見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或調劑公告。原則上考生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復試內容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備注 |
3月29日星期五 |
9:00-12:00 14:00-17:00 |
資格審查 |
云塘校區工科一號樓 B-203 |
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初試時準考證;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現場報到 |
云塘校區工科一號樓 B-208 |
報到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實表現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6223.htm);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2、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4、考生本人手寫簽名《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10344.htm)等材料。 |
3月30日星期六 |
14:00-16:00 |
復試筆試一 |
工科一號樓(具體地點見電氣學院一樓大廳公示欄) |
非工程管理專業、工程管理專業筆試一(項目管理) |
16:30-18:30 |
復試筆試二 |
工程管理專業筆試二(政治理論) |
16:30-17:30 |
面試抽簽 |
工科一號樓(具體地點見電氣學院一樓大廳公示欄) |
非工程管理專業 |
18:40-19:10 |
工程管理專業 |
3月31日星期日 |
8:30-12:00 14:00-18:30 |
綜合面試 |
工科一號樓A313(電氣學碩)、A323(電氣專碩)、A214(其它)候場 |
具體面試時間由抽簽號決定,面試地點見等候室公告欄 |
七、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將在復試前指定專人對考生的報考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審查,并收取相關材料。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一)考生復試報到時,須向報考學院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實表現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6223.htm);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模板見附件一)。
7.大學期間成績單(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加蓋檔案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二)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長沙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6222.htm)。各學院須對此類考生的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進行核驗,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三)同等學力考生須于3月29日19:00前向學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項:
a.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單。
b.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考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各學院須對此類考生的這項材料進行核驗,考生如不能提供,則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不予復試和錄取。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于3月29日19:00前向報考學院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學院核驗是否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如不符合,則不能參加此專項計劃復試。
(五)考生本人手寫簽名《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10344.htm)。
(六)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寫簽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知情告知書》(下載網址:http://hugaofeng.com/yjsy/info/1117/10343.htm)。
八、復試內容和方式
采用線下現場復試,考生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復試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專業課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允許攜帶不具記憶功能的計算器。
2.工程管理的政治理論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3.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二)綜合面試
1. 面試方式:考生自述、老師提問、考生回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進行自我介紹(5分鐘)(其中英語部分時間不超過2分鐘),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未來規劃、專業方向等,嚴禁透露考生姓名及本科畢業院校。
老師對每位考生提問(其中包括一個英語提問),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提問及考生回答的時間不少于15分鐘。
2. 考核內容:
(1)學術潛力:A、文獻檢索、文獻閱讀、數據整理、數據分析、文字表述、邏輯思維、批判意識、創新意識、興趣愛好和發展潛力等;B、科研院所實踐、學科競賽、科研項目研發、論文撰寫、專利發表的經歷經驗。
(2)專業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C、外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英語聽說能力:綜合考核英語的聽說表達能力。
九、復試成績的確定和擬錄取
(一)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70%+復試成績(100分)×30%
說明:
1.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分)×40%+綜合面試成績(100分)×60%。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3.工程管理專業復試筆試成績=政治理論成績(100分)×25%+專業課筆試成績(100分)×75%。
4.綜合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面試時的實際表現,從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英語聽說能力方面進行獨立評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占90分,英語聽說能力占10分。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平均數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二)要求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凡是復試過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6.在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報考本專業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錄完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錄取調劑考生,最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公布擬錄取名單。
7.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三)體檢
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體檢醫院:1.二級甲等以上醫院;2.長沙理工大學校醫院,由考生自行選擇。
檢要求:體檢前不要進食,體檢表從體檢醫院索取,體檢表上必須貼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蓋醫院騎縫章,體檢結果有結論并有醫院體檢章,否則體檢無效。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擬錄取的考生于1周內將本人近1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原件郵寄至報考學院,由各學院提交給校醫院進行審核。
(四)學費標準和住宿安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見學校計財處網站公布的《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學費收費專業及標準公示表》(http://hugaofeng.com/jhcwc/info/1094/3172.htm)。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五)復試監督和復議
1.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對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舉報,舉報電話: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時設置考生接待電話:0731-85258968。
2.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和復議制度。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3.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各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六)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學院向全日制研究生單位開具調取考生人事檔案的函件以便政審,接收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時間統一為9月1日前。學院收到考生人事檔案后于新生入學后將學生檔案移交學校檔案室。
(七)其他相關事宜
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