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我校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組織開展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提出擬錄取名單。
2、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復試工作安排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博士生導師組成,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查。
二、復試時間安排
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統一部署,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將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進行,采用線下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具體安排如下:
1、4月27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紙質檔到長沙理工大學工科一號樓B304研究生辦,學院將對提交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錄取。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在職人員所在單位要填寫同意以哪種就業方式報考,如“同意定向就業報考”或“同意非定向就業(全脫產)報考”,并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2)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交復印件)。注:應屆碩士畢業生只需交本科階段證書原件(交復印件)。
(3)本科和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限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應屆碩士畢業生需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4)身份證原件(交復印件)。
(5)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在校學生需提交)。
(6)兩份專家推薦書(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職稱證書原件、相關材料原件。
三、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采用線下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包括:考生自述、老師提問、考生回答,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進行自我介紹(不超過5分鐘)(其中英語部分時間不超過2分鐘),內容包括研究生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未來規劃、專業方向等。
復試小組成員對每位考生提出3—4個問題(其中包括一個英語提問),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提問及考生回答的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復試小組成員分別對每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英語聽說能力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2、復試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科研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團結協作精神和創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等。
(3)英語聽說能力:綜合考核英語的聽說表達能力。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各學院具體組織和實施,成績須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4)條件許可下,將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須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成績確定
總成績 = 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40%+復試成績(100分)×60%。
五、錄取工作
1、錄取原則
(1)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優先錄取全脫產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
(3)在滿足學院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錄取報考當年尚未招收博士生(含直博、申請考核、碩博連讀)的導師的1名全脫產考生。
2、復試初試成績要求
英語科目成績40分、專業課科目成績60分。
3、錄取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不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符合學院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要求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
4、錄取辦法
(1)學院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結合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
(2)導師招生數按照當年學院博士生導師招生數分配方案執行。優先錄取導師招生計劃內報考本專業導師的符合錄取基本條件的考生。
(3)因受規定的導師招生名額限制,同一專業導師之間的合格生源可以相互調劑,調劑由考生本人申請,經招生學院批準后報研究生院審定。調劑須得到報考導師、擬轉入導師同意。不愿意調整或不能調整導師的考生不予錄取。
(4)相近學科專業之間的合格生源,可以相互調劑,調劑由考生本人申請,經我院批準后,報研究生院審定。由我院組織調劑考生進行復試,并加試一門專業課。調劑須得到報考導師、擬轉入導師同意。
(5)導師招收博士生須按學校有關規定繳納博士生資助基金。繳納資助基金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到財務處辦理,并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未繳納博士研究生科研助研津貼的導師,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生。
5、錄取類別
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對應定向生和非定向生這兩類學生。
(1)定向生(即攻博期間不轉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原工作單位的考生):在錄取后須經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單位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中心下載《長沙理工大學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協議書》),考生本人、定向單位簽字蓋章后于5月17日前寄送到錄取學院,由學院匯總交研招辦,開學后到錄取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領取三方簽訂的協議書。
(2)非定向生(全脫產):非應屆碩士畢業生須于5月17日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郵寄或送至錄取學院(郵寄者以郵戳為準),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郵寄或送至錄取學院。逾期不轉,取消擬錄取資格。
六、體檢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擬錄取考生于1周內將本人近1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原件(我校校醫院或二甲及以上醫院)郵寄至報考學院,由各學院提交給校醫院進行審核。
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七、獎助學金及學費
1、學校為非定向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定向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2、學費標準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為準。在入學報到時須交清第一年的學費(詳情見錄取通知書)。
八、復試監督
1、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和復議制度。擬錄取博士研究生名單在學校研究生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巡視監督。我校研究生院研招辦聯系方式為:0731-85258968;監察處聯系方式為:0731-85258529。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