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考試安排與組織實施
發布時間: 2017-10-25 09:56:35 瀏覽量: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考試安排與組織實施
課程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試與考查,考核類別包括期末考核、學期補考和畢業補考)
(一)職責劃分與要求
職能部門職責:負責考試課程及各類重修考試課程的組織安排(考試時間、地點)及試卷管理(試卷收集、抽取、印刷、發放);負責組織考試期間的全院巡考工作,檢查考場紀律,處理違紀作弊事件;負責考試期間的考務協調、狀態監控、信息通報等工作;負責學生緩考的審批;負責組織網絡考試平臺建設和試卷(題)庫建設。
學院職責:負責考查課程的考核組織安排和試卷管理;開課學院落實本學院考試課程以及各類重修考試課程的監考人員;組織對本學院任課教師所擬待印試卷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確保試卷的科學合理性和規范性;負責學生緩考、取消考試資格的申請審核,負責非正常選課修讀等特殊情況學生的考試報名及繳費工作;負責本學院學生的考風、考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對本學院學生所在考場的巡查,對于考試違紀作弊事件,收集有關證據,做好考場紀錄,及時報教務處處理;負責督促本學院教師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考試管理的規定,對教師監考違紀事件,及時報教務處處理;統計和分析本學院的期末考試(查)綜合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按照規范要求裝訂整理并妥善保管所有本學院教師開設課程的考后試卷。負責本學院網絡考試課程的試題庫建設和考試課程試卷(題)庫建設。
(二)期末課程考核實施程序
1.每學期第 6 周教務處與各學院根據選課結果,確定需統一安排的考試課程,其它課程由學院負責組織考核。
2.第 7 周教務處公布考試預排表(確定課程考試時間地點),
學院根據考試預排表進行核對,若發現有遺漏等問題,應及時將意見反饋給教務處,并于第 8 周前將監考教師名單報送教務處;
3.第 10 周,教務處根據各學院意見進行調整,最后排定考試日程,并確定監考教師;教務處將“期末考試安排表”發至各學院,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4.由各學院將“期末考試安排表”發至各任課教師和監考教師,并通知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查詢個人考試安排表;
5.考卷、成績分析報告、考場名單等資料保存在各學院教務辦,保存期 5 年。
(三)學期補考實施程序
1.開學前根據成績科提供的成績數據,篩選出上學期初修不及格課程及免費補考學生名單;
2.開學前預排開學補考安排表;
3.開學前 1-2 天畢業班非初修課程不及格等特殊情況的學生根據補考預排表報名申請考試,報名數據錄入考務系統;
4.開學第 1 天各學院根據預排表抽取試卷,做好補考準備;
5.開學第 1 周完成補考正式考表,學院安排監考教師,學生網上查詢考試時間;
6.考試結束,由學院保存學生考試試卷,錄入學生成績。
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
(一)職責劃分與要求
職能部門職責:負責與上級部門的考務聯絡及報名組織工作;負責考務培訓工作;組織安排、檢查統考工作,督查違紀事件處理;統計、公布成績,提出分析報告;負責考務費用的清算;負責向學院批量發放證書。
學院職責: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進行報名、繳費、審查資格,匯總后報教務處;負責安排本學院監考和巡考人員;負責通知本學院監考教師參加培訓;負責通知本學院監考教師和學生按時參加監考和考試;處理本學院學生和教師的考試違規事件(程序同校內考試);統計本學院學生成績并提出分析報告;負責發放本學院學生的證書。
(二)實施程序
1.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等級考試
(1)每年 3 月、9 月學生登錄規定的網站報名(具體時間見報名通知);
(2)學院根據報名數據收交報名費;
(3)教務處整理數據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4)每年 6 月第 3 周和 12 月第 3 周星期六考試(具體時間見考試通知);
(5)考試結束后 50 天學生在網上查詢成績;
(6)學院負責學生成績單的發放。
2.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1)每年 6 月、12 月學生登錄規定的網站報名(具體時間見報名通知);
(2)學院根據報名數據收交報名費;
(3)教務處整理數據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4)每年 3 月最后 1 周和 9 月第 3 周星期六考試(具體時間見考試通知);
(5)考試結束后 50 天學生自行上網查詢成績;
(6)學院負責等級證書的發放。
二0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