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將開展2013年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資格評審工作。請各博士生培養單位認真做好本單位的申報組織工作。凡具備我校博士生導師資格,擬在2013年指導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導師,須填報《2013年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資格申報表》,提供近二年科研經費進賬單(由計財處出具)及近二年以第一作者名義,在學校認定的權威刊物或國際有影響的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經科技處審定),由學院匯總后于9月14日下午5點前交研究生部培養辦。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的博導,視為自動放棄2013年指導博士研究生資格。 注1:聘任條件第3條“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是指:計劃任務書中明確為省部級重點項目、重大項目;省部級人才工程配套項目及經費在100萬(含100萬)以上的省部級科研項目。 注2:近二年指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附件1:“聘任指導博士生指導教師的基本條件”; 附件2:《2013年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資格申報表》; 附件3:《2013年申報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聘任資格人員匯總表》。 研究生部 2012年9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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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條:關于2012年下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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