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根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相關文件精神,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和時間進度認真安排本學期答辯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一、答辯資格審查
(1)博士研究生: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2)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前,學院必須嚴格審核下列材料:培養計劃,選題報告表,學習成績,教學實踐評定表,公開發表論文或錄用通知書,學位論文及文獻綜述,材料不全、學分未修滿或論文撰寫格式不符合規范的同學將不允許答辯。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兩年,可不進行公開發表論文的審查,其它需要審查的材料如下:培養計劃,選題報告表,學習成績,專業實踐評定表,學位論文及文獻綜述,材料不全、學分未修滿或論文撰寫格式不符合規范的同學將不允許答辯。
注:對于申請提前畢業的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院應依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附件4)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審核,于9月28日前把經學院審批后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審批表》一式兩份(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部培養辦及學位辦審批簽字蓋章。
(3)工程碩士,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等在職研究生答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錄取為正式學員滿兩年;按規定修滿學分;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公開發表論文至少一篇;9月28日前提交開題報告紙質材料至所在學院,學院匯總提交至學位辦,未按規定時間提交開題的將不允許答辯。
二、成績及培養計劃打印(9月28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成績和培養計劃由學院查詢、打印、簽字,其中培養計劃需導師簽字確認;
博士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績由研究生部培養辦(一辦B208,85258358)打印蓋章,培養計劃由所在學院打印,導師簽字確認。相關學院務必及時將下半年擬答辯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匯總名單電子版提交至培養辦以便核查答辯資格。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號可下載附件9查詢,各學院聯系方式及辦公地點見附件6。
三、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系統檢測及提交論文(9月28日前)
學院對符合答辯資格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數進行統計,將擬答辯人員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開填寫)報送至學位辦,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請學院報送名單前認真核對,答辯名單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允許增加。
學院把擬答辯人員名單報送至學位辦后,學位辦將按答辯人數的1.2倍給每個學院分配系統檢測篇數,學院檢測前設置文件夾時須選擇“去除第一作者發表文獻”,才能剔除作者本人發表文章所形成的復制比。系統升級后會出現三個檢測結果,以第一欄檢測結果為準(與去除本人檢測結果相同)。
博士學位論文由學位辦或所在學院進行系統檢測。
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標準如下: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碩士學位論文檢測文字復制比≤30%;文科碩士學位論文的檢測文字復制比≤40%。對于文字復制比超過以上標準的碩士學位論文務必修改并達到上述標準后方能參加盲審并申請答辯。
各相關學院務必于9月28日前提交全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系統檢測最終結果電子版、紙質版(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開填寫)和需要送審的學位論文。檢測結果如有變更,必須將最新結果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學位辦。研究生部將核查全部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并將檢測結果作為是否能夠送審的依據及校學位評定會議的審查依據。
學院因未能及時報送檢測結果導致論文不能對外送審的,由學院承擔相應責任;檢測結果未如實報送的,研究生部發現后將取消相應學生的答辯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論文校外盲審(10月8日-11月15日)
1.博士學位論文通過系統檢測定稿后全部送外校進行雙盲評審(5本),研究生部組織對外送審。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由學院統一組織并完成學位論文的專家評審。評審專家由相關專業的三位副高以上人員組成,包括:導師,一位校內專家和一位校外專家,校外專家的論文評審表上應加蓋其單位公章,評審通過后,研究生部將隨機抽取上半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送至校外進行雙盲評審(1本/人)。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經檢測并修改后由導師出具一份評審意見,此外,學員還需提供2本雙盲格式(導師和學生姓名用*號替代)的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部組織校內外專家進行評審。
學位辦將于11月15日前把論文評審結果反饋至學院。
注:對需保密的論文,由導師提出申請報告,學院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以學院為單位向學位辦報送保密名單和申請報告。
五、答辯材料的領取(11月20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答辯材料在學院提交答辯名單后,以學院為單位領取,具體如下:檔案袋1個、教學實踐評定表1份或專業實踐評定表1份、論文評審表3份、答辯申請書1份、畢業生登記表2份、答辯表決票5份、學位申請材料2份、學歷教育碩士學位基本數據表或專業學位人員基本數據表1份。
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辯材料據論文盲審結果由研究生部學位辦發放。
六、組織答辯及提交學位檔案(12月14日前完成)
學院結合論文的評審結果對學生的答辯申請(包括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審核,并統一組織答辯。
答辯通過后,由答辯秘書填寫學位申請材料,學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辯流程中的規定,將材料按順序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應欄填寫好,送交學院檢查。
學院應對袋中所有材料進行認真檢查并在相應欄加蓋公章。其中,畢業生登記表中的“學校(研究單位)意見”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學工工作的老師填寫,“(研究單位)對畢業生業務能力……”一欄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簽署,并加蓋學院公章。
七、全日制研究生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及紙質版
畢業研究生在向學院提交檔案袋前,應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和和紙質版,具體程序為:學生先在圖書館的論文提交系統http://210.43.194.100:8001/paper/submit1.jsp中提交論文電子版(只提交正文,無須中英文長摘要),然后將紙質論文(1份)提交圖書館信息部,并領取論文提交的回執放入檔案袋中備查。論文提交回執用于檢查論文提交情況,無須存檔。
八、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12月19日前完成)
答辯結束后,由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全日制博碩士、工程碩士、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等各類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申請進行討論審核。討論通過后,由學院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在學生的“學位申請材料”的院學位分委員會的意見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九、向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必須在12月21日前完成)
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3)電子版和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學位申請材料(2份)、學位論文定稿(2本)及全部論文電子版送交學位辦。待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學位辦將在2份學位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并返還給學院進行歸檔。
非全日制: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附件3),學位申請的全部檔案(檔案清單見相應答辯流程,論文每人提交1本至學位辦即可)、全部論文電子版、兩寸藍底照片每人2張和全部照片電子版(電子照片尺寸為120*160,大小在15k以內)。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留存1本備查。
上述材料請學院相關負責人仔細清點匯總完畢后一次提交至學位辦,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應在送交的學位論文中《長沙理工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上簽名。
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12月下旬或2013年1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通過博、碩士學位獲得者名單。
十一、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領取(寒假后領取)
學院在學生繳清學費并辦理完離校手續后發放證書。
十二、學位檔案處理
全日制碩士學位檔案由學院派專人負責歸檔。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后一周內,學院應將進入學生人事檔案的相關材料(學習成績表1份,畢業生登記表1份,教學實踐報告表1份或專業實踐評定表1份,學位申請材料1份)整理后統一移交給學工部,其他材料材料的歸檔、編目和制卷按照校檔案館的要求完成。
十三、學位信息采集(2013年1月18日前)
各相關學院登陸學位信息采集子系統,學術學位填報依據為《學歷教育碩士學位基本數據表》,專業學位填報依據為《專業學位人員基本數據表》,請學院認真完成畢業研究生基本信息填報、核對和提交工作。
附:
答辯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具體事項
| 時間要求
| 報送/審查材料
| 備注
|
1
| 學分查詢
| 9月28日前
| 無
| 學院將非全日制電子名單報培養辦查詢
|
2
| 非全日制提交 開題紙質材料
| 9月28日前
| 開題情況匯總表
| 學院審核及提交
|
3
| 答辯資格審查
| 9月28日前
| 審查項目詳見通知第一條
| 全日制由學院審查,非全日制由學位辦審查;
|
4
| 論文檢測及提交盲審論文
| 9月28日前
| 1.答辯人員名單;
2.論文最終檢測結果;
3.需送審的學位論文(盲審格式,全日制1本,在職2本);
4.保密論文名單和申請報告。
| 將名單及檢測結果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至學位辦,其中紙質材料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保密論文由學院明確提出;
|
5
| 論文送審
| 10月8日至 11月15日
| 無
| 逾期提交或未達到檢測要求的學位論文不予送審;
11月15日前反饋評審結果至各學院。
|
6
| 領取答辯材料
| 11月20日前
| 無
| 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院領取并發放,非全日制答辯材料由學位辦發放
|
7
| 學院組織答辯、學生向學院提交學位檔案
| 12月14日前
|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學位檔案 均交學院初審
| 全日制研究生學位檔案學院留存審查并歸檔
|
8
| 全日制研究生向圖書館提交論文
| 12月19日前
| 提交的學位論文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 學院督促并檢查學生完成情況
|
9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 12月19日前
| 無
| 學院按期組織完成
|
10
| 向學位辦提交學位材料
| 12月21日前
| 1.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論文題目必須與最終定稿論文題目一致);
2.全日制學位論文2本/人;
3.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2份/人;
4.授予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人;
5.非全日制學位論文1本/人;
6.非全日制學位檔案;
7.全日制及非全日制論文電子版;
8.非全日制學員電子照片。
| 非全日制檔案清單見附件;
仔細審核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各字段的準確性;
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紙質版需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論文作者及導師應在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簽字;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位論文學院都應至少保存一份。
|
11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另行通知
| 無
| 無
|
12
| 1.全日制畢業證、學位證發放;
2.全日制學位申請材料蓋章返回;
3.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發放。
| 另行通知
| 無
| 全日制畢業證、學位證以學院為單位領取,學院應做好畢業生學費催繳工作;
非全日制學位證及人事檔案由學位辦發放。
|
13
| 學位信息采集
| 2013年1月18日前
| 在學位信息采集系統內完成所有授予學位人員的基本信息填報工作
| 學術學位填報依據為《學歷教育碩士學位基本數據表》;
專業學位填報依據為《專業學位人員基本數據表》;
數據提交前務必認真審核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
研究生部學位辦
2012年9月3日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審批表》
附件2:《答辯人員名單》(答辯前填報)
附件3:《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答辯并開完學院評定分會后填報)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附件5: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
附件6: 各學院研究生干事辦公電話
附件7: 非全日制研究生開題匯總表
附件8: 工程碩士答辯流程圖(非全日制)
附件9: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號(工程碩士及高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