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的培養,鼓勵在校研究生積極承擔創新性研究課題,開展高水平的科學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關于開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18號)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湘教發〔2008〕36號)的規定,決定繼續實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研究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
面向全校在讀全日制博、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考慮已進入最后一年學習的學生)。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的研究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擬采取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及研究方案先進可行;研究內容具有明顯的創新之處;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礎和實驗條件;預期成果切合實際;經費預算合理,研究時間能夠得到保證。
2、指導教師能切實指導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和條件。指導教師須簽訂項目指導承諾書,負責項目的業務指導和監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報一項“創新項目”。
二、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請人填寫《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見附件1)于3月29日前提交學院,由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初審,按照申報限額(見附件3)擇優推薦,提交研究生部。
(二)學院匯總申報材料,填寫《湖南省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紙制版和電子版),連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由研究生指導教師簽署意見)于4月1日之前報研究生部培養辦公室。
(三)研究生部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創新項目”進行評審,按照申報限額擇優推薦,報省學位辦。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
附件2:湖南省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情況匯總表
附件3:學院申報限額
研究生部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