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學校《關于2011年度各教學院部、思想政治系列教師高級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1-12-30 10:35:02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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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學院部、學生工作部: 2011年度湖南省全省高校職稱工作會議和湘人社發[2011]117號文件要求:我省從今年開始對全省高等學校等各種事業單位將嚴格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職稱評審制度,嚴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外的職稱評審。各高校必須準確把握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與聘用對職稱工作帶來的新變化,實行職稱“對崗申報”,抓住職稱申報推薦與評審由單一的“條件控制”向復合的“崗位控制”和“條件控制”的轉變。 本次職稱申報與推薦工作的開展和學校崗位設置與聘用工作完成緊密相聯,時間緊、工作量大、政策性強,根據全省高校職稱工作會議與湘人社發[2011]117號文件的政策要求與時間安排,結合我校及各教學院部師資隊伍職稱結構比例情況,現就2011年度各教學院部教師、全校思想政治系列教師的職稱申報與推薦工作通知如下(經學校研究決定,今年我校不進行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推薦與評審): 一 推薦要求 1.今年全校思想政治系列教師的職稱申報基層推薦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負責,其他教師的職稱申報基層推薦工作由各教學院部負責。 2.各教學院部、學生工作部須按“崗位控制”與“條件控制”雙控的精神,從一級學科的角度考慮職稱結構比例推薦具有競爭力的優秀人才。 3.我校未進入長沙理工大學教師崗位的人員不能參與高校教師系列的職稱評審。 4. 正常申報高校教師系列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條件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申報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細則》(長理工大師[2011]10號)文件執行。 5. 破格申報高校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條件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破格申報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細則》(長理工大人[2009]8號)文件執行。 6.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獲學校青年英才支持計劃的人選優先推薦。 7.根據湘職改辦〔2007〕9號文件精神,在高校教師系列職務評審中,嚴格執行“教學工作一票否決制”,教學工作量不足或教學質量達不到學校規定要求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8. 發生教學事故者,按《長沙理工大學普教本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08]66號)處理。其中,發生二級教學事故(II)者,當年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發生一級教學事故(I)者,兩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9. 任職資歷計算到2011年底,科研論文(著)截止日期為 二 推薦申報的數量 1.推薦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工部各自推薦 對于與學校簽定了延退合同,且該合同延退服務日期在 2.推薦申報副教授的數量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文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學生工作部推薦 三 程序要求 1.各教學院部成立學院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應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教學與科研的行政負責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較高學術與政策水平的教授、工會代表等不少于7人組成。召開申報推薦工作會議確定推薦人選應采取回避制度,且參會的成員應不少于學院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委員會成員的2/3。 學生工作部牽頭成立思想政治系列教師職稱推薦工作委員會,該委員會應由主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領導、學生工作部負責人、具有較高學術與政策水平的學校思想政治系列的教授等不少于7人組成,召開申報推薦工作會議確定推薦人選應采取回避制度,且參會的成員應不少于思想政治系列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委員會成員的2/3。 2.確定推薦申報人后,其申報材料須公示3天以上(含3天)。 3.申報材料公示無異議,教學院部或者學生工作部行政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請于 四 收費標準 根據湘價費[2003]74號文件規定:申報高級職務者每人交納評審費420元。經學校研究決定: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另交推薦費50元∕人·次。費用由學校計財處統收統支,集中管理,不論推薦、評審通過與否,評審費、推薦費一律不退。 附件一 申報材料相關要求 附件二 申報材料清單 附:職稱申報相關表格請在校園網師資處下載中心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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