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系統與動力工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中心于2010年獲批建設,由本領域有影響力且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擔任示范中心負責人,全面負責中心規劃和建設。此外,中心設立教學指導委員會7人,由相關專業專家、教授組成,負責指導規劃中心的建設和發展。根據管理制度,中心在教指委領導下,實行主任負責制。中心設主任1人,固定人員71人,流動人員39人。
示范中心參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了系統的管理辦法體系,覆蓋儀器設備管理和實驗教學等多方面。實驗室管理辦法總則參照《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及《能動學院實驗中心管理辦法》,儀器設備管理參照《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儀器設備管理實施細則》等,實驗教學參照《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關于實驗教學實施規范說明(試行)》等。
示范中心旨在打造能源動力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培養的基地,服務學校及能源、電氣、機械等相關學院的實驗教學及科學研究,為產學研合作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持。經過五年的發展,示范中心完全實現了上述功能。目前,示范中心占地面積達12028平方米,設備總價值6140萬元人民幣,設備數2492臺,為學校及學院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硬件及人才支持,推動學校成為國內能源動力類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
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示范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依照《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中心積極推進和完善安全工作體系建設、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定、師生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工作開展、安全條件保障、檢查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所有大型設備有專人管理。同時,中心設有安全管理員,協助主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近五年,中心已組織全校師生安全教育培訓累計達2530人次,實現了實踐教學全過程零事故。